第一章 公司与公司法
导语
公司是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主体,是最典型的企业法人,公司法是调整公司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是民商法体系中十分重要的法律部门。
本章从公司的法律概念入手,介绍了公司的特征、公司与其他企业形式的区别、公司法的性质、特点与作用,使学生对公司与公司法有一个梗概性的了解。本章的学习重点在于公司的特征、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公司与其他企业形态的联系与区别以及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公司法的性质、特点和基本原则等。本章的学习难点在于对公司概念的理解和界定、公司的社团性特点、一人公司问题、公司法与民法、商法、经济法的关系及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通过本章学习,对上述学习重点应有熟练的掌握,并能结合具体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加以分析和运用。对上述学习的难点应用初步的理解和思考,对于其他问题,应用一般的了解。
第一节 公司概述
一、公司的概念
公司,是最普遍使用的概念,是社会经济活动最主要的主体,也是最重要的企业形式。在不同的国家,由于立法习惯及法律体系的差异,公司的概念却不尽相同。即在同一国家,随着社会经济和公司法的发展,公司的概念也在发生某些变化。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