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定剑,男。江西新建县人,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宪政研究所所长。兼职北京大学法学院人民代表大会与议会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少年务农,青年从军、后攻学,再入国家公务。从军于“福建前线”,求学于中国政法大学。任职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复攻读于北京大学、后长期供职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并先后游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耶鲁大学法学院,哈佛大学法学院、乔治城大学法学院、瑞典隆德大学、德国汉堡大学、杜依斯堡大学和新加坡国立大学等。2004年褂冠从教。
主要从事宪政,法理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关注公民权利,重视制度建设。写过专著、论文,近喜评论。已出版专著《国家监督制度》(1991)、《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 992—2003第四版第八次印刷)、《历史与变革——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历程》(1999)。并主编“人民代表大会与议会研究丛书”:《中国选举状况的报告》(2002)、《监督与司法公正》(2004)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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