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勤华,男,1955年3月生,上海市人。现为华东政法学院院长,教授,法学博士。
1982年1月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1984年12月华东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留本校法制史教研室任教至今。
1987年9月任讲师,1990年10月破格晋升为副教授,1993年7月破格晋升为教授。
自1984年以来,共出版《东京审判始末》、《法学新学科手册》、《当代中国法学新思潮》、《当代日本法学》、《比较犯罪学》、《中西法律文化通论》、《日本破产法》、《西方法学史》、《法律文化史论》、《外国法制史》、《英国法律发达史》、《美国法律发达史》、《德国法律发达史》、《日本法律发达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史》等20多部专著及合著,发表论文一百二十余篇。
曾于1988年4月至1989年4月、1993年4月至1994年10月两次赴日本东京大学法学部进修法制史。
1992年10月起,作为对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995年8月起任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副会长,1997年1月起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2000年4月起任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会长。
1999年,被评为“中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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