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瑞华,1967年生于山东聊城。1985年9月,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先后于1989年7月、1992年7月和1995年9月,在该校获得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1995年7月,进入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博士后流动站工作。1997后7月工作期满出站,并留校任教。从1997年8月起至今,任北京大学 法学院副教授。主要学术领域:刑事诉讼法学、程序理论、证据法学、司法制度。主要学术著作:《刑事审判原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出版);《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主要学术论文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政法论坛》、《中外法学》等刊物上,代表作有五十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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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两、三年来,笔者通过讲学、调研等多种途径,与一些地方的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进行了较为广泛的接触。每次进行这种接触,笔者都感到“一种活生生的现实扑面而来”,自己的观念受到冲击, 以往对司法实践的种种不准确的认识得以改变。笔者深深感到,理论与实践的距离被人们无形之中加以扩大了。实际上,司法实践不仅不排斥理论,而且极其欢迎那些能够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给予解释、对司法界的改革探索具有指导作用的理论。甚至在不少情况下,司法界作出的探索已经大大超越了理论,使得现有的理论已不足以发挥其解释、启蒙和规范的作用。当然,学者提出的不少理论、学说、观点,尽管非常富有见地,但还
主要存在于“象牙塔”中,盛行于课堂上、学术论文中,而无法为更多的从事法律实务的人士所了解。
有鉴于此,笔者一直有一种冲动:为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甚至具有一定教育程度的普通读者写一本小册子。在这本小册子中,我要把一些较为成熟的思想、观点透过一个个活生生的案例,并通过一种非学院式的语言表达出来。但由于“正式的学术研究”一直没有停下来的时候,而“为职称而学问”的环境又压得自己喘不过气来,这一想法也就一直埋在心里。
但机会终于来了。1999年春天, 中国法制出版社策划出版一个法学随笔“法窗夜话”系列。当李仕春先生向我询问有无兴趣参与进来的时候,我就一口答应了,并随即展开了写作前的紧张准备工作。
最初的时候,笔者曾将本书的书名定为《通过程序实现法治》一一与书中一篇短文的标题相同。但考虑到这似乎更像一部研究程序问题的学术专著,而不太符合整套丛书的选题宗旨, 因而也就放弃了。后来,笔者的第二部专著《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正式出版。这给了我更多的时间去考虑这本书的构架和书名问题。一天夜里,笔者正在翻看一篇刚刚发表的论文。该论文涉及的是程序正义问题。当读到“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应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得到实现”这句话时,一个念头猛然间出现了:既然司法正义的核心也就是程序上的正义,而程序正义在很大程度上又属于“看得见的正义”,那何不将这本小册子定名为《看得见的正义》呢!于是,本书的书名就这样诞生了。
在笔者并不太长的学术生涯中,本书的写作可算是最富有挑战性的一次学术经历。这是因为,对那些与一般民众有相当距离的法律程序和司法制度问题,从理论上作出清晰的分析,而又尽量做到通俗易懂,确实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不过,作为一部学术随笔,本书不可能过多地讲究逻辑的严密性和体系的完整性。笔者的意图在于,通过整理自己阅读、思考、观察、访问中感悟到的一些思想“火花”,带给读者一些自认为富有新意的观念和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