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社会阶层结构变迁是如何发生的
总的来说,社会阶层结构变迁是分工职能变化的直接现实,是工业化进程的必然结果。只要工业化进程不断推进,就不断有大量的农业劳动力流向工业,同时流向相应发展的第三产业。而工业化的推进,必然提出产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同时推进的要求,于是,以生产力发展为基础,以职业分化为主导的各种社会分化在相互作用中悄然而迅猛地进行。这似乎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但中国的实际并不全然如此。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变迁是随着改革开放的进展,随着旧有体制的束缚的挣脱而展开的。
福清改革开放20年来的实践进程,反映了这一动态图景。
1.农村改革是先导,农民是“始作俑者”
社会阶层结构变迁的最基本条件是生产力的长足发展与劳动力流动的自由。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没了这两条,社会阶层结构就只能适应“两个阶级一个阶层”的简单模式和匀质均贫状态。
1949—1978年,福清国内生产总值从8210万元增至30660万元,增加2.73倍,年均增长4.65%;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从45元增至158元,增加约3.05倍,年均增长3.9元。全市财政收入从1950年的163万元增至1978年的968.4万元,增长4.94倍,年均增长6.57%;职工年平均工资从1957年的482元增至1978年的512元,累计增长0.06倍,年均增长1.4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949年的50元增至1978年的137元,增长1.74倍,年均增长3元。
显然,如此低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增长率,无力推动社会结构由传统向现代变迁转换。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福清市经济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跳跃式发展。从1978年到1998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9.5%,比改革开放以前(1949—1978)年均4.65%的增长速度高出14.85个百分点,是其4倍以上;年均增速亦快于同期全国平均增长速度近10个百分点。尤其是“九五”计划以来,福清经济历经国内宏观调控和亚洲金融风暴洗礼,仍然保持健康发展态势,年均增速高达19.8%,为福清实现新世纪跨越式迈进铺垫了坚实基础。
至1999年,福清市国内生产总值已达197.46亿元(当年价),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15108元(约折合1855美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以上。1999年全市财政收入达7.04亿元,约等于1978年的73倍,经济实力连续五年居全省第3位,跻身全国地方财政收入百强县(市)行列。昔日贫穷落后的福清一跃成为海峡西岸经济繁荣带中最具活力的地区之一。
经济发展带来了人民生活的改善。1999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959元,比1978年增长约36倍,年均增长约20%。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463元,年均增长近10%。城乡居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现在,城镇居民食品支出占总消费支出的比重(即恩格尔系数)为44.16%,比1985年下降7.64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为49.41%,比1985年下降5.89个百分点。食物结构在吃饱的基础上向吃好转化,日益讲究饮食多样化和营养价值,衣着消费逐渐时装、成衣化;居住条件日益改善,耐用消费品向高档转变,且数量成倍增加。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大幅度增长,1998年末达69.83亿元。全市人民不但解决了温饱问题,而且提前实现了小康。毋庸置疑,生产力的长足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幅提高是社会阶层结构得以变迁及发生重大变迁的基础。在一定意义上,生产力的发展过程,就是社会阶层结构变迁的过程。但生产力的发展与社会阶层结构的变迁也不是直接呼应的关系。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变迁的启动,是以改革为先导的。发展生产力,首先要解放生产力,改革解放了生产力,也解放了劳动力。通俗地说,改革带来了富裕,也带来了更多的自由。
从福清的实践看,社会生产力的迅猛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幅提高及在此基础上的社会结构变迁是与20年来福清市改革并放的实践进程相生相伴、相辅相成的。尤其是以农村改革的突破与向纵深推进为先导的。
1.公有制领域内的变化
改革开放前,具有公有制“工人”身份者都是由国家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进行统一调配、按国家计划统一分配和安置的固定工。除了因违法乱纪而被开除的极少数人之外,“身份型”的固定工不能被随便辞退或解雇。他们在各种行政性规范的约束下,事受工人身份带给他们的各种权利和资源。当然,由于身份是固定的,工人的流动性很小,无论是改变工作和调动工作岗位,都必须通过争取国家计划指标的渠道加以解决,而这往往又很困难。此外,他们不能进行自主择业和自由调动,更不可能竞争上岗。为了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实现通过市场机制合理配置劳动力的需要,1995年1月1日,我国开始正式实施《劳动法》,此后,加快了以推行劳动合同制和集体合同制为主要内容的劳动制度改革。原“工人”身份者基本上都属于劳动制度改革的对象范围。从此,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从国家计划统一配置,变为由国家宏观调控下的劳动力市场配置。与此相应,原“身份型”固定工,也将向“契约型”合同工转变。
1978年,福清市九大行业部门中公有制“工人”身份者可归纳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的工勤人员”、“生产、基建、运输等企业固定工人”、 “农、林、水、气部门固定工”和“商业、服务业中的固定工人”四类人。改革开放20多年来,这四类人的身份属性发生了变化,除了仍留在原行业部门的原有员工,仍保留原体制性身份属性外,新增收的员工,已不完全享有以拥有体制性身份为基础的福利保障。公有制工人队伍的身份状态也由原单一的身份型队伍状态转变为“身份型”与“契约型”并存的队伍状态。
1978年,福清市商业服务业固定工4347人,占社会固定职工总数的24.51%;生产、基建、运输部门固定工人3283人,占18.51%;农,、林、水、气部门固定工4326人,占24,39%。三者相加,共计11956人,再加上当时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中的工勤人员(人数不详),就是1978年福清的公有制“身份型”工人总数,约占当时社会固定职工总数的70%以上。1998年,福清市国有集体商业、服务业职工为7486人,占社会职工总数的8.03%;生产、运输等部门职工8187人, 占8.78%;国有农、林、牧、渔部门职工2934人,占3.15%。三项相加,共计18607人。外加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中的工勤人员(人数不详)、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工人343人(下岗3172人中扣除以现金一次性安置、解除劳动关系者916人,实行股份制、持股离岗解除劳动关系的898人以及通过各种渠道走上自谋职业道路者1015人),国有集体单位中离开原单位但仍保留劳动关系的工人(人数不详),就是1998年福清的公有制内工人总数,不到20000人,只占社会职工总数的20%多。由此可见,改革开放以后,公有制内的工人群体虽然在数量上有所增长,但在社会职工总数中的比重却出现了很大滑落,公有制内工人处于大幅缩容的状态之中。由于1995年以后普遍推行了劳动合同制,在比重大为缩小的公有制内工人当中,“身份型”工人数量急剧减少,很大一部分人开始失去原体制赋予他们的固定工人身份,从原来所在的“身份型”工人队伍中剥离出来,加入了正在不断扩容的“契约型”工人队伍。
2.非公有经济领域的扩充发展
改革开放后,福清市非公有经济迅猛发展,其从业的工人队伍也迅速扩容。其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由原公有制行业部门分流出来的。福清的原“身份型”工人在分化过程中有两大流向:一是留在原体制内部,成为现在公有制单位的“契约型”工人;二是脱离原体制,成为非公有制单位的从业者。
成为非公有制单位的从业者中又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完全脱离原“工人”的职业队伍,成为“私营企业主、小业主和个体户”、“企业的承包者和经营者”、“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和“出国人员”,这些人已经彻底地改变了“工人”的职业身份;另一类虽然从体制内流向体制外,但其作为“工人”的职业身份依然不变,如“三资、乡镇企业(私营企业部分)工人和个体工商户雇工”,他们成为当前非公有制“工人”群体的一部分。他们作为非公有制的工人属于“契约型”工人队伍。
长期以来,由于忽视知识的价值和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区别,片面地追求平均主义,知识分子的收入基本上没有什么提高,甚至还低于体力劳动者,出现了严重的“脑体倒挂”现象。1978年,福清市科、教、文、卫、社会福利等知识职业人员的平均工资为543元,而国有工业企业劳动者(代表体力职业)平均工资为556元,前者比后者低13元。到了1979年二者的差距拉大到82元,前者仅为后者的86%,这种历史的后遗作用一直到80年代初,经过1979年和1981年两次工资调整才基本消除。1982年及1987年,福清市又对科学、文教、卫生等部门从业人员和中年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重点调资,知识分子的收入大幅增加并开始高于体力劳动者的收入。知识职业与体力职业的比较工资率从1981年的0.92%上升到1990年的1.25%,即从低于体力劳动者工资的8%提升到高于体力劳动者工资的25%。同时,知识分子的工资收入也越来越高出全体职工平均工资。1990年知识职业平均工资高出全部职业平均工资19%,表明知识分子的劳动价值已逐渐在工资收入上有所体现。然而进入90年代,知识分子的相对收入开始降低,甚至又出现了绝对“脑体倒挂”。1993年、1994年、1996年知识职业者的工资收入又重新低于体力职业者的工资收入,情况严重的1996年前者只有后者工资收入的60%,虽然1995年知识职业者的工资收入稍高于体力职业者,但前者却低于全社会职工的平均工资。收入的偏低,被人所瞧不起使教师队伍不再稳定,一些人弃教从商、从政、出国。1986年出现出国潮,某校120多名教师一夜之间走了30多个教学骨干,教师们的教学热情骤然降至最低,45岁以下的人都想走。1986—1995年该校一共流失了80多名教师,占现今该校教师人数的50%。一位资深的教育界工作者指出,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福清市中小学教师至少流失1500人以上,占中小学教师总人数的五分之一左右。为了稳定教师队伍,福清市政府曾经采取在分配家属“农转非”指标时给予教育部门倾斜等措施,但仍然无济于事。为了解决基层教育、卫生事业单位缺员问题,福清市不得不大量从经济欠发达地区引进人才,仅1996年就引进262名中、初级人才。因种种原因走不了的,也难以专心致志地从事教学,想方设法去兼职。1997年之后,一方面由于国有工业企业,经济不景气,从业者的工资急剧下滑(从9701元下滑至5735元);另一方面政府对知识分子工资大幅调整,这种局面才暂时得以改变。1998年知识职业者年工资收入比体力职业者工资收入高出4029元,前者为后者的1.68倍。从表面看,知识分子应该欢呼雀跃了,其实不然。因为这时候国有企业只是福清市经济总量中很小的一部分,国有企业只剩下6家,工人只剩下1031人,其工业产值仅占福清市工业总产值的0.25%,在业人数只占全市工业企业从业人员的2.5%,不再具有代表性,并且国企工人已成为弱势群体,具有不可比性。相比之下,三资、私营等其他经济类(不含集体)工业企业已取代昔日国有工业企业而居绝对优势,其从业人员占福清市工业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的95%以上,产值占福清市工业总产值的98.8%,因此,知识职业者的工资收入与非国有工业企业从业人员的工资收入相比较方为科学。如此,知识职业与非国有工业企业体力职业的比较工资率为1.04%,二者差距实在太小。在三资企业非常红火的1993年,知识职业与非国有工业企业体力职业的比较工资率也较低。当然,企业从业人员收入不稳定,波动较大,但知识职业的比较工资率偏低是不争的事实。近两年由于出国和经商赚钱的机会已大大减少,风险提高,而教师’的收入有大幅提高,不坐班,灵活性大,这些原因使教师队伍逐渐稳定下来。但优秀人才仍在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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