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海南省:毕业半年未就业可领优惠证。海南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指出,自2006年1月1日起,毕业半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就业优惠证。毕业生凭就业优惠证可得到免费职业介绍服务;为毕业生免费介绍工作,帮助其顺利就业的职业介绍机构,将获得由就业部门提供的职业介绍补贴。此外,就业部门还将根据用人市场的需求,为持就业优惠证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培训或培训补贴,帮助其提高技能,获得职业资格证。
9。加大对留学生的激励力度
(1)天津市:制定《来津工作留学人员和重点联系单位跟踪访问服务制度》。为进一步巩固深化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效果,深入落实全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2005年6月,市人事局研究制定了《来津工作留学人员及重点联系单位跟踪访问服务制度》,对跟踪访问服务的对象、方式、内容及落实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2)上海市:启动“浦江人才计划”,“海归”最高可获50万元资助。2005年,上海市人事局和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近日联合启动“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每年投入4000万元作为支持留学人员来沪工作、创业的政府专项资助。浦江人才计划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来沪工作和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及团队,主要资助对象为:应聘来上海市从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工作的留学人员及团队;在上海市创办企业的留学人员及团队;来上海市讲学或进行咨询的留学人员及团队;其他上海市特殊急需的留学人员及团队。资助额度分为三类:一类为50万元;二类为20万元至30万元;三类为10万元。2005年度重点资助领域为信息科学、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现代制造业、航空航天、金融、会展、港航、文化艺术等。
10。建立学士后流动站
2005年11月26日上午,山东省首场“学士后流动站”专场招聘会在山东人才市场开场,一万余名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前来应聘几百家企事业单位,“学士后流动站”为没有工作经验的学生和招聘单位搭建了一个双向考核平台。
“学士后流动站”就业模式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应届毕业生的工作经验,依托招聘单位对学生进行实地考核。对于应聘学生,“学士后流动站”给予了足够保护。双方的考察期结束后,建站单位如需招聘员工,将优先考虑进站毕业生。考察期满,建站单位将对毕业生做出工作鉴定。鉴定存入档案,成为记录毕业生实践经历的证明。另外,毕业生“进站”后,用人单位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除了发放工资外,还将为他们缴纳医疗、失业和养老等相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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