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斐伏尔是率先明确地用空间理论来研究“差导”与“他性”的人之一,他直接把这种空间理论与他对“权力的再现”和“再现的权力”所进行的元马克思主义批判联系在一起。一他坚持认为;差异必须成为社会与政治实践的背景,这种实践与空间分析相连,这是关于(社会)空间的(社会)生产的分析。或更准确地说,它就是认识。①《差异主义者宣言》(1971)是列斐伏尔重建其元哲学工程的又一次尝试。他用异质的“差异”来反对同质的“重复”,并使之与他那一系列具有创新意义的说法和批评相联系,如现代世界的日常生活、城市状况和消费社会,特别是日益增长的国家权力和“国家生产方式”,关于后者他有非常明确的描述。列斐伏尔这样做部分是想强调他与更为正统的马克思主义是不同的,也与盛行的大陆哲学潮流和批判理论有别,后二者显然缺乏有关国家及其权力的空间性理论。
在提出有关城市权的思想时,列斐伏尔认为有必要在更广阔的领域争取差异权,争取与众不同的权利,以反抗均质化、分裂、等级制权力(这是他阐释活动中创造的又一个三元组合,是对资本主义地理特征的描述)日趋强大的力量。他在许多不同的层面上来定位争取差异权的斗争,首要的是身体和性,然后通过建筑形式和建筑风格扩展到居室和纪念性建筑的空间性特征中,进而大到邻里、城市、文化领域、民族解放运动之中,甚至到同于地区发展不平衡和欠发达现象而引起的更为世界性的反应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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