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家族
摩尔根的生平,一大半是消耗在易洛魁人①中间的。易洛魁人是美洲印第安人的一部分,到如今还住在纽约州境以内。易洛魁人中间的塞奈卡③邦族又把摩氏收纳了,作为一个同族之人。摩氏发见,易洛魁人的血亲称谓的体系是和他们实际的家族关系相凿枘的。他们的婚姻,普通是一对一对的,和寻常一样,所不同的是,分离起来很容易,任何一方提出都行;这种婚姻摩氏叫做“偶婚”③。一对夫妇所生的子女是谁都知道而认识得清楚的,所以父、母、子、女、兄弟、姊妹一类的称呼,理论上也可以像我们一样的适用到有关的人身上,而不会引起疑问。但实际上,他们的用法不同。一个易洛魁的男子把子女的称呼用在自己的子女的身上之外,也用在他的兄或弟的子女的身上,而兄或弟的子女,转过来,也称他为父。①在另一方面,如果这些子女是他的姊或妹的,他就不用子女称呼,而用甥或甥女了,⑤而这些,转过来,称他为舅。⑤一个易洛魁的女子则与此相反,她把她的姊或妹的子女同样的称为子女,而自己被称为母。而对于兄或弟的子女,则称为侄或侄女,⑤而被称为姑⑤。同样的,兄与弟的子女彼此也以兄弟姊妹相称,而姊与妹的子女彼此也是如此。但兄或弟的子女,和姊或妹的子女,彼此相称,便用到“表”的字样。⑤更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称呼并不是空虚随便的;两个人的血缘关系,究属亲近不亲近,亲近到什么程度,是直线的关系,还是旁支的关系,是平等的,还是不平等的——这一类的实际流行的观念是充分的由它们表达出来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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