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之爱的存在
(二)爱与存在论
1.孔子的“仁爱”——一种带有自我牺牲含义的“存在的爱”
在我国最具光彩的就是孔子的仁爱思想。孔子讲仁,其根本含义就是“爱人”。“樊迟问仁,子曰‘爱人’。”即把人当做人来看待。当两个以上的人存在时,作为理念状态的爱被彻底完成时,仁便形成了。这种状态的实现是非常困难的,所以,孔子说“杀身以成仁”。真正怀有爱的人,必须有奉献自己生命的觉悟,仁无君臣之分,仁是在处理人际关系时一种自由决断的德。孔子认为这种自我牺牲精神的爱的根源,就是含有自我保护本能之意的血缘之爱。孔子说“孝悌夫仁之本”。从这种爱出发,产生出像年少者对年长者的敬爱这种爱。在这种爱中,包含对于不带血缘关系,对自己没有什么实际价值以至毫无价值的人能够施之以德的仁爱之心。这种富于自我牺牲精神的爱和以血缘爱为基础的自我保护欲之间的区别,在于看一个人能否做到恭、宽、信、敏、惠,这是一条根本分界线。对于“道”的爱为恭敬,对于他人的爱为宽容,对于他人的诚实为信,对于工作的爱为敏捷,对于悲哀人的爱为恩惠。能做到这些,才称得上是理想的人际关系——仁爱。“为仁之方”在于“能近取譬”,即谓为仁之方法在于推己以及人也。“因己之欲,推以知人之欲”,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可见,仁爱是为人、为己的统一。孔子对为仁之方又从反面作了界说,“因己之不欲,推以知人之不欲”,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所不欲”即“自爱”,“勿施于人”即“爱人”,在这个意义上讲,仁爱又是自爱与爱人的统一。在孔子看来,要爱人,首先要修身正己,要自爱。一个连自身生命价值都毫不关心的人,是不会关心他人价值的。人虽为己而求“仁”,但“仁”不是独善其身,不是洁身自好,而是“仁者爱人”。人要突破对自身价值的关怀而关心他人,必须把自我价值的实现与他人、社会价值的实现、个人利益的实现与他人利益的实现统一起来。但是,爱并不总是与道德价值联系在一起的。孔子说“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虽然人间自然的色欲和恋情时常违背“德”的约束和“仁”的戒条,但这种爱对人们来说却十分具有魅力。如,孔子很爱朗诵《诗经》中的《木瓜》篇“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说明以仁为顶点的爱中,也含有恋情和色欲的不安。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