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这种统一性,这种双重的统一性的情形如何?它与这个名字或者毋宁说尼采这个签
名的关联如何?对于其他人会称之为传记的或者自传的那个问题,海德格尔有何种考虑一一作
为用所谓自己的名字“尼采”这样一个签名的独特性?换句话说,如果人们在海德格尔的尼采
读物背后看到丫西方形而上学的一般读物的整个基础,那么,问题就成为:这样一种形而上学
阐释的整体作为一个整体在何种意义上包括着关于这种思想的统一性和惟一性的一种阐释性决
断?还有,在何种意义上讲这种决断是以另一种决断为前提的——另一种关于“生平”、专名
、“自传”和签名的决断,其实就是关于签名政治的决断?O 海德格尔对此问题的态度,我将
首先用一个概括性的和简单化的命题来加以指明,而对于这个命题,我希望人们能够表明:它
并不是错误的。这个命题就是:存在着一个尼采思想的统一体,尽管它不是一个古典意义上的
体系。而且这个统一体同时还是它的惟一性,它的独特性。海德格尔的明确论点是:每一种伟
大的思想都只有一个思想。这种惟一性通过名字或者专名机关,通过弗里德里希·尼采的“常
态的”或者“疯狂的”生活,既没有被建构起来,也没有受到威胁,既没有被聚集起来,也没
有得到引发。毋宁说,它是从西方形而上学的统一性中得到这种独特的统一体的,而西方形而
上学在这里聚集于自己的顶峰,一个或许也可以与一条褶皱线的简单统一性相比较的顶峰。结
果是:传记、自传,以及专名、各种专名、签名的舞台或力量等等——所有这一切都更多地包
含着那种少数状态或者非本质的场所,它们在形而上学历史上总是已经占有的那个场所。而且
在这里,这一点标识着一种追问的必然性或者位置,而对于这种追问,我在这里只能作概略的
叙述。
或许简化以后就是这样。现在让我们更切近地来读一读海德格尔,让我们试着来认证一下
他的阐释工作的最强大的连贯性,或者超越这种连贯性,试着来认证一下他最具思想品质的思
想。让我们——作为对古典阅读规范的暂时承认——来看这本书的开头,甚或进一步越过这个
开头,来看它的前言的开头。这个前言与其他许多前言一样,自然是后来补写的。众所周知,
该书原为海德格尔1936年至1940年间做的一系列讲座,加上他1940年至1946年间写的一些论文
。如果人们想整体而又细致地把阐释工作与它的呈现过程的历史政治领域关联起来,那么,上
述日期就必须被赋予最大的重要性。那两页纸的前言的意图——在此类情形中几乎总是这样—
—就在于:通过这个整体的总体性的本质统一来为它的出版辩护:
总体上看,本书意在审视作者从1930年以来直至‘关于人道主义的书信’(发表于1947年)所走过的思想道路。(海德格尔:《尼采》上卷,第10页)①
也就是说,本书以及本学说的统一性也就是海德格尔整个思想道路在某个关键时刻以及在15年之久的时间里的统一性。但这同时也意味着:在这里,尼采阐释的统一性、这种阐释所关联的西方形而上学的统一性,与海德格尔思想道路的统一性是不可分的。倘若没有后者,人们就不能理解前者。
那么,本书前言的前几句话是什么呢?人们在第一句话中看到了什么呢?为简约起见,我们
说:其中有两个主题,两者都与尼采这个名字有着字面关联。
这个名字加了引号。
在一个专名上加上引号,会发生什么事呢?海德格尔没有考虑这一点。尽管有“尼采”这个标题,他的企图却是尽可能把他全部的力量聚集起来,去消除这个问题的迫切性和必然性。
让我来读一下皮埃尔·克罗索夫斯基(Pierre Klossowski)的《尼采》法译本中的第一句话:“‘尼采’——我们用这位思想家的名字作标题,以之代表其思想的实事”。①接着一段在某个要点上对我们用cause来翻译的一个特定词语的做法作出说明和辩护:
实事,即争执,本身乃是一种争辩。②让我们的思想去探讨这个实事,让我们的思想去期备这个实事——这个目标构成了眼下这本书的内容。③
对某个径直打开这本书而又不认识德文的人来说,这样一段插话可能会显得十分非同寻常,但同时也十分适合于一个终极现代性的主题,甚至可以说一个终极时尚喧嚷的主题。这个思想家的名字竟会是他的思想的原因!尼采思想竟会是他的专名的结果!而且在这里,一本书竟会从尼采这个名字以及他的名字与他的思想的关联开始。如果人们再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即在法文版中,尼采这个名字由于一种十分罕见的印刷错误而被分割为“尼一采”(Nlet—zsche),那么,这位新读者就可能以其过于宏大或者过于渺小的幼稚了解去准备无论何种对专名之分裂的分析,这种分析会在能指的分裂或者联系于斯拉夫语(波兰语)的名字来源的语义要素与尼采关于他的名字、关于他的思想的否定性或者摧毁力所讲的一切之间把联系建立起来。而且,倘若这种分析偏移到谵妄地步,所有这一切(为什么不?为什么停留在半途?)就会与两座独特城市的名字联系起来,那就是尼采1887年说能够或者愿意在其中进行思考的城市,即:威尼斯和尼斯(而且这是尼采在9月15日一封致彼得·加斯特的信中料到的,海德格尔在“作为艺术的强力意志”一章刚开头就作了引用)。对尼采来说,这两座城市乃是惟一的救治,惟一的出路。啊,我们这位幼稚而热心的读者会说:我看到了,我看到了,他想要尼斯,他想要威尼斯,他想要尼采,他想要又不想要,在这里它们就是地点,所讲的地点,他的强力意志的地名!①但不幸的是,所有这一切都只能用法文来说,这种谵妄必定在洞见到威尼斯是Venedig和尼斯是Nizza之际就停止了。“结果是选择了威尼斯和尼斯”,海德格尔所引用的尼采讲道(海德格尔:《尼采》上卷,第22页)。
然而,如果这位法语读者在阅读中稍作推进,那他就会问自己:“‘尼采’,这位思想家的名字,在此是他的思想的标题”,这到底意味着什么。被纳入译文之中后,它可以通过接着的段落来说明, 后者其实是要对他说:您不要在它与effet的对立上来听cause一词,不要把它听作物质性的或者运动性的原因,听作思想的目的或者形式的原因,而是要把它听作causa——法律争执、法庭争辩、当事人的对立。甚至这一视角还可能对今天的法语读者产一种时尚的诱惑:尼采这个名字乃是一种思想的争议性,乃是一种思想的投入、战斗或者争议——这听来几乎不再有什么古典味。以一种新的开头来发问,这可能开启那些读物。但在原作切磋中,法语读者发现的是别的某个东西,完全不同于派生的和流俗的词义上的cnuse:“‘尼采’——我们用这位思想家的名字作标题,以之代表其思想的实事”(海德格尔:《尼采》上卷,第9页)。
在法语中通常被译为cause的东西,乃是德文的“Ursache”,即“原因”。根据这种切近关系,克罗索夫斯基就允许自己用cause来翻译德文的“实事”(Sache)一词。通常“实事”(Sache)表示的是chose,不是感性的或者凑手的事物,而是有问题的事情、事务,后者进而可能会导致争执。在此意义上讲,争执或者诉讼意义上的caUSa,cnuse就是一种很好的翻译。它不仅是对有问题的事物的确定,而且也确定了那种对事物的追问,后者在别处,在海德格尔的宏大沉思中并且事先着眼于一切对原因的语义规定而得到理。但用cause来翻译“Sache”,这个译法却在同一文本接下来的讨论中得到了支持。实际上,海德格尔接着说:“实事,即争执,本身乃是一种争辩”。而当海德格尔说“用这位思想家的名字作标题,以之代表其思想的实事”时,他并不是想使这个名字成为尼采思想所产生的作用的原因。在这里,所谓“思想家的名字”中的第二格①表示的是作为其思想的实事。接着的所有讨论都将证明,尼采这个专名不能被看作某个个体或者签名者的专名;它是一种思想的名字,其统一性恰恰反过来赋予这个专名以意义和指称。
……
展开
1981年4月25日至27日,81岁高龄的德国当代哲学家伽达默尔(Hans—Georg Gadamer)来到巴黎歌德学院,出席由索邦大学菲力浦·福格特(Philippe Forget)教授组织的“文本与阐释”的专题座谈会。在这次会上,伽达默尔与风头正健的法国少壮派思想家雅克·德里达(Jacques Derrida)进行了面对面的争论。这是伽达默尔与德里达的首次学术聚会和交锋。 两者分别为解释学(hermeneutics)和解构论(deconstruction,又译“解构主义”)两大思潮的代表人物,因此,这场争论(对话)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自然是不足为奇的。汉语学界对此轰动一时的事件也有过一些议论,惜乎有关争论文本一直没有被完整而准确地迻译成中文。
时间已经过去了20余年,伽达默尔先生也已经仙逝,但这场被称为“德法之争”的曾在的争论依然具有重要的思想史意义,依然有重演、回复的必要。
我们先把争论过程和文本情况简介如下:
伽达默尔首先在会上作了一个题为“文本与阐释”的主题报告。该报告经会后增扩,长达31页,译成中文大约有3万字了,我们现在差不多可以把它视为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的一个总结性文本。在次日的圆桌讨论中,德里达向伽达默尔提出了三个问题,作为他对伽氏报告的反应;而伽达默尔也作了答复。之后,德里达在会上作“对签名的阐释(尼采/海德格尔)”的报告,不算短,印刷页码约有16页,其中讨论了两个问题:尼采这个“名字”;“整体性”概念。
以上文本为伽达默尔—德里达这次争论的全部材料。我们依照德、英文版的办法,把它们辑为“巴黎对话”。
事后几年里,伽达默尔对他与德里达的这次巴黎论战一直念念不已,又相继作了“致达梅尔的信”(1984年)、“解析与解构”(1985年)和“解释学与逻各斯中心主义”(1986年)三篇文章,意在重梳他与德里达的异同,进一步回应来自德里达的对解释学哲学的解构论挑战。不过在德里达方面,似乎没有迹象表明他对此事件有进一步的反应。尽管这两位思想家之间还有过第二次“交锋”,即1988年2月由德国海德堡大学法语系组织的会议,但这次会议设定的主题是“海德格尔与政治”,对于“解释学与解构论”这个课题并未形成更深入的探讨。
关于伽氏—德氏巴黎论战,有多个国家的各路哲学家进行了评论。主流的意见大抵是:这是一场“不可能的对话”。我们在此只能选译两篇文章,一是英文版《对话与解构》一书的编者米歇尔菲尔德(Diane P.Michelfelder)和帕尔默(Richard E.Palmer)为该书撰写的“导论”,其中对“伽氏—德氏之争”以及学界代表性评论有一番简明扼要的介绍;二是德国波恩大学哲学教授约瑟夫·西蒙(Josef Simon)的“求理解的善良意志与强力意志——评一次‘不可能的争论”’一文。它们与上述伽达默尔的三篇后续文章一起,构成本书第二部分,我们立题为“不可能的对话?”
作为战后欧洲大陆哲学的两大主流思潮,解释学与解构论有着许多共性,特别是在对现代性危机的体认,对西方传统形而上学的基础主义、主体主义的批判上,两者是有一致之处的。按照德国哲学家曼弗雷德·弗兰克(Manfrcd Frank)的总结,解释学与解构论之间有五个重要的“共同因素”:一是作为一种理论基础的“语言学转向”;二是“贯穿于现代思想的危机批判”;三是对一种“绝对精神”或无时间性的自我在场的拒绝以及一种对有限性的确认;四是
两者都回到尼采和海德格尔对“西方理性主义”的诊断及其终结这一论题上;五是两者都强调审美现象的原初意义,特别是文学与文艺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