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生产的解剖
1857年,马克思在其一篇未完成的、拟作为《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导言的草稿中,把以下论点列入一系列不该忘记的要点之中:
“(5)生产力(生产资料)的概念和生产关系的概念的辩证法,这样一种辩证法,它的界限应当确定,它不抹杀现实差别”。①遗憾的是,马克思从来没有通过阐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概念来展开这一要点。虽然这两个概念构成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范畴,然而甚至连信奉这一理论的人也很少精确地运用它们,这一缺陷是引人注目的。但是马克思的著作确实揭示了这两个概念的“辩证法”,本章打算对它们作一些阐述。这可以为以后各章重建适用于特定社会形态变更的马克思主义历史变革模式奠定基础,且可就唯物主义历史观的核心,提供一个比以往更为完善和更为准确的详细说明。
抱怨马克思没有为我们清楚地概括他的观点(而他的支持者们为此替他作过许多辩解),是一种颇为流行的风气。虽然马克思并不总是尽如人意地灵活运用他的观点,但是这一点却是被大大地夸张了。举一个极端的例子,奥尔曼相信,如果马克思说的意思就是一般常识和日常语言所表达的含义,那么,“马克思不仅犯了可笑的夸张错误,而且犯了对历史、对最简单的经济生活中的事实都盲然无知的错误。①”似乎马克思的用语一定不像大多数人的用语那样俗气。因此奥尔曼就献身于这样一种并不令人羡慕的事业,即发掘马克思脑子里确实有、但他又无法说清楚的东西。
一般地说,构成这本著作基础的一个原则就是,马克思的意思就是他所说的东西:没有必要用某种所谓“基础”哲学或一种对于词的独特用法来解释马克思。我并不是认为在马克思那里没有模棱两可、困惑难解之处或其他明显的错误,我只是认为,经过一番努力,可以使马克思的思想在理论上前后一致、彼此连贯,或者说在不可能做到这一点时,至少可以把其中存在的问题鉴别出来。考察上述两个概念的内容和相互关系的困难,并不是由马克思的语言本身引起的,而是由于这两个概念本身在他的理论观点中是非常基本的,它们是马克思社会观的精髓。所以,对它们作出全面统一的解释,就需要时间和细心。
要充分地掌握历史唯物主义,就必须了解它的概念构架。“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两个概念,是马克思历史观的基本概念,特别是他关于历史变革和社会进化动力理论的观点,廓清这两个概念是一项必不可少的任务。鉴于掌握这两个概念的重要,以及这两个概念常常被混乱地理解,我不得不运用充分的文献资料加以详细解说。但是我并不认为我能够证明我的解说,虽然我认为我的解说较之其他同类解说更符合马克思的用法和总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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