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记卷的文献编排,根据各卷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方式:有的卷系按时间顺序排列,有的卷分类后各按时间顺序排列,而另一些卷则保持列宁原笔记本的顺序。
2.文献标题下括号内的日期是编者加的。编者加的日期,公历和俄历并用时,俄历在前,公历在后。
3.1918年2月14日以前俄国通用俄历,这以后改用公历。两种历法所标日期,在1900年2月以前相差12天(如俄历为1日,公历为13日),从1900年3月起,相差13天。
4.列宁笔记原稿中使用的各种符号,本版系根据俄文版本照录。原稿中的不同着重标记,在俄文版本中用多种字体表示,本版则简化为黑体或黑体加着重号。
5.笔记卷中列宁作批注的非俄文书籍、报刊以及其他文献的摘录或全文,本版系根据俄译文译出,有的参考了原文。
6.在引文中尖括号内的文字和标点符号是列宁加的。
7.未说明是编者加的脚注为列宁的原注。
8.《人名索引》、《文献索引》条目按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排列。在《人名索引》条头括号内用黑体字排的是真姓名;在《文献索引》中,带方括号[]的作者名、篇名、日期、地点等等,是编者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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