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工作,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公司有关规程制度的规定,制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所称电力建设起重机械(以下简称“起重机械”),是指施工作业中所使用的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等特种设备类起重机械,汽车起重机、输变电施工用抱杆、牵张设备等非特种设备类大型起重机械,卷扬机、葫芦、千斤顶、绞磨等中小型起重设备,以及生产建设中新研发的起重机械(以下简称“新型机械”)。电力建设常见起重机械目录见附件1。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总(分)部、各单位及所属各级单位(含全资、控股、代管单位,省管产业单位)的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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