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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预警工作规则
0.00     定价 ¥ 2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浙江新华配书)
此书还可采购15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配送范围:
    浙江省内
  • ISBN:
    9787519899806
  • 作      者:
    编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责编:吴冰
  • 出 版 社 :
    中国电力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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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29日,是根据《公司法》设立的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8295亿元,以投资建设运营电网为核心业务,是关系国家能源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特大型国有重点骨干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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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突发事件预警发布和预警响应工作,提高预警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特制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预警工作规则》。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预警工作规则》依据国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应急工作管理规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有关专项预案制定。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预警工作规则》主要针对可能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台风、暴雨、强对流天气、雨雪冰冻、洪涝、地质灾害、山火、高温大负荷、低温大负荷、电力短缺及大面积停电、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以及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等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细化公司预警发布条件、职责分工及预警响应要求。其他突发事件预警工作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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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预警工作规则》:
  第三章 预警发布
  第九条 信息监测收集。公司各部门、机构、各单位开展预警信息监测预报,分析研判后,在30分钟内报送本单位应急指挥中心:
  (1)公司应急办、各部门、机构跟踪监测专业管理范围内的自然灾害、设备运行、客户供电等信息,与政府部门、社会机构建立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机制,获取有关气象、地质、洪涝、森林草原火情、突发环境事件等方面的预警信息。
  (2)各单位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应急指挥信息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设备在线监测系统、营销系统等各种技术手段,开展信息监测、辨识、分析,向本单位应急指挥中心、上级单位专业管理部门报告,由专项应急办组织对预警信息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研判。
  (3)公司防灾减灾中心、覆冰、山火、雷电、舞动、台风和地质灾害监(预)测预警中心及中国电科院数值气象预报中心等应加强灾害监测,做好短期、中期、长期灾害预报,及时报送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和设备部、国调中心等专业部门。
  (4)各单位应急指挥中心监测自然环境、电网状态、设备环境、用户供电、新闻舆情风险信息,收集、跟踪政府部门及公司相关部门、单位、机构的预警信息。
  第十条 信息分析梳理。各单位应急指挥中心接到相关预警信息应立即对照预警研判条件(见附件1)开展分析,初步研判预警响应等级,起草预警通知(预警响应指令),并将可能受影响的设备设施和用户清单,10分钟内报送相应的安全应急办和专项应急办进行审核评估(模板见附件2)。
  第十一条 信息会商研判。当气象、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水利等政府部门或机构发布的灾害预警(或预警信号),提出了对公司或所属单位工作要求的情形下,公司或所属单位安全应急办牵头立即启动对应等级预警响应,同时向专项应急办、相关分管领导报告。
  当气象部门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信息或公司系统灾害监(预)测预警中心发布灾害预测预报信息的情形下,由安全应急办会同事件牵头部门组织专项应急办成员部门开展预警会商,结合可能受影响的设备设施和用户清单,确定预警响应等级,制定具体的预警响应措施。
  第十二条 编制预警通知(预警响应指令)。应急专责根据预警会商结果完善预警通知并上报审核。内容包括:事件概述、类型、级别、影响范围、发布时间、响应措施、主送单位。
  第十三条 预警审批发布。预警通知(预警响应指令)审批发布程序如下:
  (1)三级、四级预警通知(预警响应指令),由安全应急办主任审批后,编号发布。
  (2)一级、二级预警通知(预警响应指令),经安全应急办主任审核后,由相关事件分管领导审批后,编号发布。
  第十四条 预警信息推送。预警通知(预警响应指令)审批发布后,通过应急指挥信息系统、移动App、协同办公系统、安监一体化平台、短信等方式,推送至公司领导、相关专业部门管理人员、预警主送单位的公司领导、应急管理人员和应急指挥中心值班员(以下简称“值班员”)。
  第四章 预警响应
  第十五条 预警响应职责。本单位预警发布后,进入预警响应状态;所涉及的下级单位进入预警发布的研判环节。本单位各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公司总部预警发布及响应工作流程详见附件3。
  (1)安全应急办(应急管理部)负责组织值班员开展预警响应值班,做好预警响应过程中的安全监督,负责与政府主管部门、监督部门的沟通,报告信息。值班员负责联系事发单位、应急队伍,收集报送现场信息,开展预警响应过程中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稳定应急办(办公室)负责接收和处理政府及有关单位、上下级单位的应急相关文件和突发事件信息,做好涉及稳定相关工作的组织,联系沟通各级政府。
  (3)调度控制部门负责加强电网运行监测,合理调整电网运行方式、做好异常情况处置准备,保障电网安全,做好通信保障和机动应急通信系统启动准备。
  (4)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加强对预警区域内设备及相关场所的信息收集、监测、特巡、消缺工作,做好设备抢修队伍、装备、物资预置,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5)营销服务部门负责跟踪获取用户供电情况、停复电信息,做好客户优质服务和应急供电。
  (6)网络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视信息系统运行情况,组织做好信息系统保障工作。
  (7)后勤保障部门负责做好应急指挥、处置、值班人员生活后勤保障、疫情防控工作。
  (8)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调配、仓储、配送管理工作。
  (9)新闻宣传部门负责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10)环保管理部门加强与政府环保部门的沟通,加强重点环境风险源监测和信息收集;加强预警响应期间的环境监测,指导相关单位做好现场抢险和救援工作。
  (11)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开展预警工作。
  第十六条 预警到岗到位。预警响应期间,应急指挥中心要加强值班值守,相关人员应根据预警响应等级到岗到位。
  1.公司总部
  (1)启动三级、四级预警响应时,应急指挥中心在正常值班基础上,增加1名值班员;安全应急办、相关事件专项应急办分别指定1名联络人保持通信畅通,必要时参加值守。
  (2)启动二级预警响应时,在三级、四级值班人员基础上,相关事件专项应急办应安排1名负责人在岗带班,应急部、设备部、营销部、国调中心分别安排1名处长1小时内到应急指挥中心参加值守;数字化部、物资部、后勤部、宣传部等相关部门指定1名联络人,保持通信畅通,并做好随时参加信息研判、会商、值守准备。
  (3)启动一级预警响应时,在二级预警响应值班人员基础上,公司安全应急办、相关事件专项应急办主要负责人1小时内到应急指挥中心值守;数字化部、物资部、后勤部、宣传部等相关部门安排1名处长或专责1小时内到应急指挥中心参加值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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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作业风险管控工作规定》等10项通用制度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预警分类分级
第三章 预警发布
第四章 预警响应
第五章 预警调整与解除
第六章 评价与考核
第七章 附则
附件1 预警研判条件
附件2 公司预警通知(预警响应指令)模板
附件3 公司总部预警发布及响应工作流程见插页
附件4 预警响应典型措施
附件5 响应措施检查示例——台风、洪涝灾害预警响应线上督导标准检查表
附件6 相关单位预警响应行动报告模板
附件7 整改通知单、整改反馈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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