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分为上下两册:上册(管道工程)和下册(构筑物工程)。
上册(管道工程)共分10章,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土方与地基处理;5开槽施工管道(涵)主体结构;6不开槽施工管道主体结构;7非开挖修复施工;8管道附属构筑物工程;9管道防腐;10管道功能性检验。
本标准上册(管道工程)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按不同管材类型进行了调整;2.增加沉井验收规定;3.新增非开挖修复章节;4.修订化学建材管检查井安装验收标准,新增骑马井、管道与附属构筑物验收要求;5.新增管道接口单口水压试验要求,闭气试验按不同管材进行了分类规定;6.新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内容。
下册(构筑物工程)共分14章,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桩基与地基处理工程;5基坑围护与围堰工程;6开挖与回填工程;7主体结构工程;8构筑物单体工程;9构筑物单体修复工程;10管道安装工程;1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12电气设备安装工程;13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安装工程;14功能性试验。
本标准下册(构筑物工程)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增加了钢结构相关验收规定;2.增加构筑物单体修复工程一章;3.原机械设备安装按照污水、污泥、臭气的处理工艺流程进行了重新编排,验收规定作了相应调整;4.原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安装工程章节内容进行了重新分类编排,验收规定作了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