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日两国被迫走上近代化之路时,虽然都是从器物文明追求开始的,但是很快,明治维新的改革者们认识到西方国家先进的政府制度是其繁荣兴盛的关键,便诉诸制度变革走上近代化崛起之路。而清代中国亦因为传统政府制度的封闭性,而无法推进整个社会的近代化。回顾历史我们会发现,日本的近代化相较于其他发达国家,存在严重的缺陷,表现为浓郁的封建主义残余和政治现代化的严重滞后与不足,此两点最终导致日本走上军国主义——法西斯主义的发展之路,给亚洲人民最终也给其自身带来了恶果。日本现代化的转型完成,源于美国主导的战后改革,虽然日本学术界、政界乃至民间羞于承认这一点,但日本近代化仍有可取之处,那就是建立了君主立宪制,天皇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但天皇并无至高无上的权力,因其权力受到了宪法的约束。此点,使之与东方社会传统的一统天下的专制王权呈现出不同,这一不同,为日本近代化在诸多方面的推进创造条件,提供了机会。近代化均发端于器物层面,这一层面的推进必多维度地诉求行政体制变革,诉求高效率之政府亦即责任内阁(责任政府)的建立。责任政府的建立分散了专制王权,行政权落实于政府,而专制之权集立法权、行政权乃至司法权于一体。得到了立法保障的责任内阁直接分散了专制王权,并构建了王权与责任内阁的相互制衡与良性互动。日本近代化的多方面实现均可归于此点。因此,本书试图从中日近代化过程中政府制度的演变,在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变迁的大背景中,探寻中国和日本建立近代政府制度的过程、结果及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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