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第一章 法伦理精神哲学的范畴奠基
第一节 作为法现象的法
一、法的内涵
二、法律意识、法律规范、法律实践
第二节 法律伦理、法学伦理还是法伦理?
一、代表性学术观点分析
二、法伦理学的意蕴
第三节 伦理精神
一、何谓伦理精神?
二、伦理精神概念的理论特色
第二章 法伦理精神哲学的“伦—理”生态
第一节 法伦理的“伦理实体”
一、自然
二、国家
三、家庭
第二节 法伦理的“伦理理念”
一、和谐:自然和谐、国家和谐与家庭和谐
二、公正:“权利—义务的对等状态”
三、理性:“自在而自为的真理性”
第三章 法伦理精神哲学的“道—德”生态
第一节 法伦理的“道德规范”
一、敬重:对“实体—规则—正义”的心理认同
二、诚信:“意思自治”的道德边界
三、节制:法律意识选择与“不合理欲望”化解
第二节 法伦理的“道德主体”
一、“自觉的”法律遵守者
二、“热诚的”法律服务者
三、“公正的”司法裁决者
第三节 法伦理“道德目标”的实现
一、行为:从行为自发的“多样性”走向法律行为“类型化”
二、规范:从分散性行为规则到统一性法律规则
第四章 法伦理精神哲学的“德—福”生态
第一节 法伦理的“整体至善”
一、科学立法:“规律发掘—人类本位—良法制定”
二、严格执法:“执法效果—执法程序—执法观念”
三、公正司法:“确定事实—找准证据—实事求是”
第二节 法伦理的“个体美德”
一、守法:“良好”的公民
二、用法:“优秀”的法律工作者
三、护法:“高尚”的法律管理人才
第三节 法伦理的“德福一致”:守法享“权”,违法担“责”
一、民事权益的享有与民事责任的承担
二、刑事权益的享有与刑事责任的承担
三、行政权益的享有与行政责任的承担
第五章 法伦理精神哲学的实现机制
第一节 法伦理精神哲学的现实考察
一、法伦理一般理论调研结果
二、“立法伦理、执法伦理、司法伦理、守法伦理”调研结果
三、“法伦理知识、法律职业伦理与法律职业道德”调研结果
四、“法伦理建设”调研结果
第二节 法伦理精神哲学实现的人性基础
一、法学人性观的理论侧重:“气质之性”
二、法伦理实践中的人性实然:“善恶并存”
三、法伦理学的人性期待:“天命之性”
第三节 法伦理精神哲学实现的具体路径
一、建设“至善”的法律环境
二、保持法律场域的“人格统一性”
三、实现法伦理“意识与意志”的有机统一:精神之境
参考文献
后记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