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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0.00     定价 ¥ 16.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JD配书)
此书还可采购15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配送范围:
    浙江省内
  • ISBN:
    9787519899820
  • 出 版 社 :
    中国电力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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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29日,是根据《公司法》设立的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8295亿元,以投资建设运营电网为核心业务,是关系国家能源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特大型国有重点骨干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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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为规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外包项目安全风险管控,防范各类安全事故(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标准,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业务外包是指公司各级单位作为甲方(以下统称发包单位)与乙方(公司系统外单位、产业单位,以下称承包单位)签订合同,将建设(技改)工程施工、生产作业业务(以下统称外包项目)(详见附件1)发包给承包单位的活动。
  公司业务外包安全工作按照“谁发包、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原则,建立承发包单位各负其责、业务部门管理、安监部门监督的综合管理机制。
  公司采取安全资信报备、安全评估、作业人员安全准入、进场前登记核查、实施过程作业风险管控、动态安全评价管理以及“安全黑名单”(以下简称“黑名单”)、“安全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管理等措施,对业务外包安全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分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生产性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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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六条 公司总部职责
  (1)安监部:负责制定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开展业务外包安全评估;组织开展业务外包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各省公司级单位开展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承包单位“黑名单”管理。
  (2)物资部:负责将承包单位安全资信及安全评估结果纳入公司采购工作统筹管理,负责在物资和工程采购中执行“黑名单”管理相关要求。
  (3)法律部:负责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和“黑名单”管理合法合规性审核。
  (4)其他专业部门:负责本专业业务外包安全管理:组织开展本专业业务外包安全工作的检查、评价和考核;指导各省公司级单位开展业务外包安全管理工作;协同国网安监部开展本专业职责范围内业务外包安全评估,管理本专业职责范围内的“黑名单”。
  第七条 省公司级单位职责
  (1)安监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开展业务外包安全评估;组织开展业务外包安全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范围内承包单位及作业人员的安全准入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范围内承包单位及人员的安全资信监督和“负面清单”管理。
  (2)物资部门:负责将承包单位安全资信及安全评估结果纳入本单位采购工作统筹管理.负责在物资和工程采购中执行“黑名单”和“负面清单”管理相关要求。
  (3)法律事务部门:负责本单位“负面清单”管理合法合规性审核。
  (4)其他专业部门:负责落实本专业业务外包安全管理要求;开展本专业业务外包安全工作的检查、评价和考核;协同安监部门开展承包单位及作业人员安全准入工作;组织做好本专业业务范围内的承包单位及人员资信审查、报备等管理工作;协同本单位安监部门开展本专业职责范围内业务外包安全评估;负责组织落实“黑名单”“负面清单”相关处理措施。
  第八条 地市(县)公司级单位职责
  (1)安监部门:负责落实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开展业务外包安全监督检查和业务外包安全评估;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范围内承包单位及作业人员的安全准入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范围内承包单位及人员安全资信监督和“负面清单”管理。
  (2)其他专业部门:负责落实本专业业务外包安全管理要求;具体开展本专业业务外包安全工作的检查、评价和考核;协同本单位安监部门开展承包单位及作业人员安全准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本专业业务范围内的承包单位及人员安全资信审查、报备等管理工作;开展本专业职责范围内业务外包安全评估;落实“黑名单”和“负面清单”相关处理措施。
  第九条 发包单位职责
  负责执行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开展外包项目安全管理,组织落实安全资信报备、安全评估、作业人员安全准入、承揽项目登记、进场前登记核查、实施过程作业风险管控、“黑名单”和“负面清单”管理等要求。
  第十条 承包单位职责
  负责承揽项目安全管理:负责执行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报备安全资信、登记承揽项目信息,加强承揽项目实施过程作业风险管控;配合发包单位开展安全评估、作业人员安全准入、入场核查验证、过程监督检查、“黑名单”和“负面清单”管理等工作。
  第十一条 监理单位职责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理合同及安全协议,履行监理安全职责,认真开展外包项目安全审查、验证、检查、旁站、签证等工作。
  第三章 安全资信报备
  第十二条 公司实行承包单位安全资信报备制度。承包单位的安全资信报备管理以地市(县)公司级单位为主体实施,安全资信备案信息在同一省公司级单位范围内共享共用。
  第十三条 在进入公司所属生产经营区域作业前,承包单位应向相关地市(县)公司级单位报备安全资信(企业资质、业务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企业及项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信(身份证、社保缴纳证明、资格证书类型及编号、联系方式等)。安全资信首次报备应填写安全资信报备申请表(详见附件2)。
  第十四条 地市(县)公司级单位专业部门负责受理本专业承包单位安全资信报备资料,审核验证后组织录入安全风险管控监督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安监部门复核后,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并统一发布。
  第十五条 承包单位的安全资信备案信息在同一省公司级单位应保持唯一,相关地市(县)公司级单位按照“先用先报”的原则组织承包单位开展安全资信报备工作;进场作业前,各地市(县)公司级单位按照“谁使用、谁审核”原则,对承包单位备案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并在平台中保留审核记录。承包单位在不同省公司级单位间承揽外包项目时,应分别履行报备和审核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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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作业风险管控工作规定》等10项通用制度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三章 安全资信报备
第四章 安全评估管理
第五章 采购及合同管理安全要求
第六章 作业人员安全准入
第七章 进场前登记核查
第八章 实施过程安全管控
第九章 动态安全评价管理
第十章 “黑名单”及“负面清单”管理
第十一章 考核与评价
第十二章 附则
附件1 术语解释
附件2 安全资信报备申请表
附件3 承揽项目登记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附件4 “黑名单”管理要求对照表
附件5 整改情况说明(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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