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法的泛滥
法治国
法的欧洲一体化
法律文化的统一性
前言
第一部分 民法科学:西方法律中的科学领域
第一章 作为欧洲法的模板与框架的罗马法
第一节 中世纪的共同法
第二节 罗马法与地方法
第三节 人为区分:大陆法系-普通法系
第二章 法国的罗马法继受
绪论
第一节 绊脚石:《观察谕》诏书
第二节 一个狂热的罗马主义者:图卢兹教授纪尧姆·马朗
第三节 巴黎律师布勒东尼埃:“罗马法——‘法国的普通法’”
第二部分 制定法律
第三章 法律的诞生与复兴(古代到18世纪)
第一节 现代法律的古典时代渊源
第二节 中世纪的法律复兴(12—15世纪)
第三节 法律至上(16—19世纪)
第四章 法国立法职能的辉煌与萧条(19—20世纪)
第一节 可待追忆——属于法律的“好光景”
第二节 立法的退却:回归法律的经典特征
第三节 法律的从属地位
第三部分 说法:解释法律
第五章 司法权的范围
第一节 法律的解释
第二节 衡平
第三节 判例法
第六章 法国司法职能的监督与划分
第一节 1789年以前:司法的双重发源地
第二节 1789年之后:二元司法体系
第三节 最高法院数量的倍增
结论
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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