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为正思之学,即给所有思想立种种法式,相互推校、参照,“以期所得信为最正确者而归依”。他认为,“逻辑之名,起于欧洲,而逻辑之理,存乎天壤”,先秦名学与欧洲逻辑“信如车之两轮,相辅而行”。该书以欧洲逻辑体系为“经”,以中国古代名辩理论和实例为“纬”编写而成。书后附有作者早年所写的6篇论文,其中《名墨訾应论》和《名学他辩》等篇对先秦名辩之学(见先秦逻辑思想)提出了一些重要看法。作者否定了西晋鲁胜以来所谓“墨子著书,作辩经以立名本。惠施、公孙龙祖述其学,以正形名显于世”的传统说法,认为惠施、公孙龙既不是墨家正宗,也不是别墨,他们和墨子分别属于不同的派别;《墨经》既非墨子自著,也非惠施、公孙龙所作,而是后期墨家的集体创作。作者的这些看法,对中国古代名辩思想的研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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