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是天生的,还是由家庭或社会造成的?当他们犯下骇人听闻的罪行时,心里到底在想什么?或者说,罪犯的心理本来就与常人不同,在伤害他人时不仅毫无内疚之心,甚至还会获得某种特殊的快感?如果事实真的如此,那么他们有变成好人的可能吗?
在本书中,犯罪心理学家斯坦顿·E.萨梅诺博士基于对数百个案例的深入考察,提出了一种独特的观点。他为,环境不一定会导致犯罪,一个人是否会成长为暴力罪犯更多取决于认知因素。罪犯的思维模式异于常人,因此,理解罪犯的思维模式比了解犯罪原因更重要。这一观点颠覆了把犯罪归结于外部环境或精神疾病的传统理论,为我们重新认识、预防犯罪并转化罪犯提供了全新的视角。
作为里根总统的犯罪顾问和美国联邦调查局的鉴定专家,萨梅诺博士强调,犯罪人格虽然异常顽固、难以辨别和矫治,但心理健康专家依然可以通过帮助罪犯改变其思维模式来对他们进行矫治。毕竟,罪犯能否痛改前非完全取决于他们自己:他们认为自己是什么样的人,就会变成什么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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