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苏州全书》(以下简称“全书”)旨在全面系统收集整理和保护利用苏州地方文献典籍,传播弘扬苏州历史文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二、全书收录文献地域范围依据苏州市现有行政区划,包含苏州市各区及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崑山市。
三、全书着重收录历代苏州籍作者的代表性著述,同时适当收录流寓苏州的人物著述,以及其他以苏州为研究对象的专门著述。
四、全书按收录文献内容分甲、乙、丙三编。每编酌分细类,按类编排。
(一)甲编收录一九一一年及以前的著述。一九二一年至一九四九年间具有传统装帧形式的文献,亦收入此编。按经、史、子、集四部分类编排。
(二)乙编收录一九一二年至二〇二一年间的著述。按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综合三类编排。
(三)丙编收录就苏州特定选题而研究编著的原创书籍。按专题研究、文献辑编、书目整理三类编排。
五、全书出版形式分影印、排印两种。甲编书籍全部采用繁体竖排;乙编影印类书籍,字体版式与原书一致;乙编排印类书籍和丙编书籍,均采用简体横排。
六、全书影印文献每种均撰写提要或出版说明一篇,介绍作者生平、文献内容、版本源流、文献价值等情况。影印底本原有批校、题跋、印鉴等,均予保留。底本有漫漶不清或缺页者,酌情予以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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