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地下水资源年度调查评价概况
**节 任务目标及主要内容
一、任务目标
开展全国范围内地下水资源年度调查评价工作,掌握地下水资源数量、质量、开发利用、地下水位及储存量年度变化情况,形成全国 –流域 –省三级年度地下水资源数据,为自然资源管理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基础支撑。
二、主要内容及流程
地下水资源年度调查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地下水资源状况、地下水质量状况和地下水变化特征。其中,地下水资源状况重点评价溶解性总固体( total dissolved solids,TDS)≤ 2g/L的地下水的年度天然补给量;地下水变化特征包括主要平原盆地地下水位变化状况,地面沉降区和地下水超采区等与地下水开发相关的问题区的地下水位动态特征,主要地下水位降落漏斗面积、*大水位埋深年度变化以及地下水储存量年度变化等。
本书地下水资源年度调查评价的周期为 2021年 1~12月,工作流程主要包括资料搜集与整编、地下水资源分区与评价单元选定、评价单元水文地质概念模型构建与评价参数、评价方法选取、地下水资源评价、资源汇总、地下水资源年度动态状况与原因分析,成果编制与审查等。本次评价利用地下水资源在线评价系统进行,全国 –流域 –省三级评价人员实现在线协同评价,年度地下水资源评价数据库建设贯穿评价全流程中,并实现自动化建库(图 1.1)。
图 1.1 地下水资源年度调查评价流程简图
第二节工作组织与工作过程
一、工作组织
按照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司统一部署,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部协调相关部属单位、局属单位和各省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构建了“ 1+9+31”全国地下水资源调查监测工作体系。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负责全国地下水资源评价技术要求编制,在线评价系统研发与培训、全国成果汇总等工作;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中心、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以及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沈阳、南京、武汉、西安和成都 6个区域地质调查中心负责 9个一级流域地下水资源评价与汇总工作,指导相关省份地下水资源评价。其中,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负责松辽流域,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和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负责海河流域,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中心负责黄河流域,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负责淮河流域和东南诸河流域、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负责长江流域、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负责珠江流域,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负责西南诸河流域、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负责西北诸河流域。各流域负责对接省份见图 1.2。
图 1.2 国家地下水资源年度调查评价工作组织框图
流域负责单位组织相关省份开展评价技术交流,对难以*立承担省级评价任务的省份给予人力和技术支持,协调跨省域评价单元的评价数据、参数和结果的一致性,对省级评价成果进行审核,包括数据来源、处理方法、评价方法、计算结果、重复量识别与扣除等。 31个省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负责本辖区地下水资源评价工作(图 1.3)。中国地质调查局自然资源综合调查指挥中心负责典型流域水资源调查与地下水统测,中国地质调查局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负责相关水循环要素遥感监测评价。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分别提供了全国江河湖库与冰川遥感监测、全国 1~9级水系、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等*新数据。共 60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本次工作。
图 1.3 国家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组织实施框图
二、工作过程
本书调查评价工作于 2021年 3月启动, 4~12月完成 5.6万个地下水统测点的水位统测,利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对评价参数及相关数据进行校核,并在典型地区开展地下水开采量核查, 8~9月面向流域、各省级评价负责人和技术骨干开展了两期地下水资源在线评价系统培训; 2022年 1月完成了评价数据收集与汇总分析, 2月基本完成省级地下水资源年度评价,开展一级流域评价成果汇总; 3月中旬以流域为单元组织流域和相关省份专家,完成了一级流域年度评价成果审查与研讨; 3月底各流域负责单位按照专家意见和技术标准要求,完成流域评价成果修改完善,提交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 4月下旬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完成了全国年度评价成果汇总,编制成果报告和图件,通过了由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自然资源部、水利部、生态环境部、中国气象局、水利部淮河流域委员会、水利部长江流域委员会、吉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长安大学等院士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评审。
第三节质量评述
本次评价是国家地下水资源调查监测机构及省级地下水资源调查监测机构协同配合,按
照统一的技术规范,在传统评价方法基础上,结合新技术新方法,并在全国 –流域 –省各层级、多部门专家指导下完成的。
一、技术规范统一
为规范全国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流程和方法,保障评价成果, 2020年编制了《全国地下水资源评价技术要求》,规定了开展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工作流程、工作内容、技术方法及成果要求等。 2021年修订为《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规范》(报批稿)行业标准,2021年度全国地下水资源评价遵循该规范统一开展。
二、资料数据权威
本次评价收集了自然资源部门近 70年覆盖全国的 1∶5万、1∶10万、1∶20万、1∶25万、 1∶100万等不同比例尺水文地质调查成果,以及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勘探成果和全国地下水统测调查成果。地下水位数据以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的 20469个自动化监测站点监测数据和 56840处地下水统测点数据为主。其中,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数据经过了定期人工复核、异常数据剔除等整编处理,格式规整、数据准确;地下水位统测数据对每个统测点进行了详细调查,包括了成井时间、井深、井结构、供水层位,并开展了地表和统测点高程测量,对每个统测点建立档案。在水位统测时同一点位测量 3次,取平均值减小误差。地下水质数据来源于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的 10171个监测站点水质样品测试分析成果。地下水质测试由获得国家质量认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测试机构完成,并通过了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的水质样品测试质量监控。
降水数据以气象部门提供的 0.05°分辨率格网数据为基础,各省及流域通过当地气象、水利部门收集 1763个雨量站点逐月、逐日数据或年降水等值线数据,对珠江流域等区域降水量格网数据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正。
河川径流数据参考使用了水利部门发布的 1368个大江大河实时水位和流量监测数据,并在松辽流域、西南诸河流域补充收集了部分河川径流数据,在珠江等流域建立了降水 –径流关系*线。
特别指出,本次评价收集和使用了自然资源部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次实现了基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地下水资源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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