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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家庭为本的中国老年照护者研究
0.00     定价 ¥ 78.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浙江新华配书)
此书还可采购25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配送范围:
    浙江省内
  • ISBN:
    9787508767376
  • 作      者:
    作者:刘惠颖|责编:曲丽媛
  • 出 版 社 :
    中国社会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2-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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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刘惠颖,硕士生导师,中南大学社会学系特聘教授、富布莱特学者(美国-香港)、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访问学者、中南大学社会调查与民意研究中心秘书长。研究领域主要包括健康老龄化的社会心理因素、失能失智老年人的长期照护需求评估和干预、社区照护服务和就地养老;先后主持和参与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在《Journals of Gerontology Series A:Biological Sciences and Medical Sciences》《Age and Ageing》《Journal of the American Geriatrics Society》等国际老年学刊物(SSI/SSCI)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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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本书在吸收和借鉴关于家庭照护理论解释模型的基础上,重点关注我国老年家庭照护者的照护经历、社会生活、决策过程与身心健康后果,旨在为社会提供有关老年家庭照护者的现有研究的综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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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现有的养老服务在居家、社区和机构之间的分布存在明显的不平衡。具体来说,地方政府推出的各种优惠政策和鼓励措施(如床位补贴、税费减免、土地划拨等)更多倾向于养老机构,而非居家和社区服务。结果,养老机构和床位数大幅增长。官方数据显示,从2008年至2018年,全国的养老床位总数从234.5万张猛增至727.1万张。但是,据分析,这些床位的使用率却逐年下降,由2008年的80%左右下降到2018年的55%左右。平均而言,2018年全国每100张现有养老床位中大概有45张是空置的,这对有限的资源来说是一个极大的浪费。此外,居家服务和基于社区的养老设施依然很有限,且高度集中在城市;广大的农村地区除了公办的敬老院之外,几乎没有任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总的来说,机构照护服务体系面临着以下困境。
  一是机构服务项目服务供给与失能老人的需求内容不适应。自理能力的丧失是老年人照护需求产生的根源,对医疗护理的需求成为老年人机构照护需求区别于其他群体照护需求的重要特征。但从机构照护服务供给来看,当前养老机构服务内容和范围仍然比较单一,养老机构所提供的服务多集中在满足老年人基本的物质生活需要方面,无法满足老年人全方位的需求。在医疗护理服务项目供给上,目前养老机构能够提供的服务仅仅是按时吃药、输液以及对特护老年人的全天陪护,这与老年人要求的专业医疗护理尚有差距,而且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设施略显不足。
  二是机构服务费用高昂。日益增长的机构养老服务需求与相对较低的入住率是机构养老中的一个矛盾现象。通常这种“日益增长的机构养老需求”被理解为老年群体在养老方式的选择上,相比于社区服务与家庭照料更倾向于机构照护,这就无意中忽略了一个基本的经济问题:需求是指在一定时期、一定价格下,消费者愿意且能够购买的商品的数量。从这个角度分析,这种机构养老需求仅仅是一种购买的意愿,在缺乏购买能力的前提下,无法转化为有效的需求。
  三是服务人员“数质”与失能老人机构照护需求不适应。在机构照护服务中,服务人员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但机构服务也是最容易被诟病的一个环节。我国养老服务缺乏专业、负责的老年护工与管理人才。在服务人员素质不高的同时服务人员的数量也相对缺乏,2020年《中国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国持证社会工作者共计53.4万人,其中社会工作师12.8万人,助理社会工作师40.5万人,这些持证社会工作者只有不到一半从事老年人护理工作。而且从事直接照护高需求老人的一线服务人员,不仅面临着数量不足、素质不高的服务问题,还有流动性大、周转率高的问题,这极大地影响了服务人员队伍的稳定性。同时,整个服务人员队伍的年龄与性别结构并不合理,总体上年龄偏大,且女性的人数比重明显更大。机构服务人员中的“两高一低”状况,极大地影响了机构照护服务功能的发挥,产生了不良影响(肖云等,2015)。
  四是机构准入标准缺乏,收住范围不明确。随着机构服务的发展,国家对创办养老机构的主体资格以及创办的养老机构应具备的条件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但对人住机构的服务对象,政府并没有随着老龄化的发展而制定相应的准入标准,机构养老服务也出现了与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相违背的现象,即许多身体健康的自理老人占据了大量的床位,大量需要服务的介助或介护老人住不进机构,由此造成了机构服务分配的不公平。依据民政部《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国内各种养老机构均可以接收失能老人,但在实际养老服务中,城镇福利院和农村敬老院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城镇“三无”与农村五保人员,而将很多有护理需求的其他类型老年人——如失能老人、老年残疾人等排除在外。而其他养老机构,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机构,在确定收住对象时,都比较多地运用市场机制,考虑经济利益,无论自理与否,只要愿意支付不同护理等级的费用,均可人住。这就使得不同自理程度的老人混住一起,一些不具备护理条件的养老机构也收住了一些重病或完全不能自理者,致使服务的质量得不到保证(张增芳,2012:37-39),老年机构照护服务难以提高。
  总的来说,我国的长期照护体系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政策和制度体系没有完全建立。尽管《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为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规划了方向,但是明确的细则和具体实施方法还有待摸索,这种系统性资源支持的缺乏使我国长期照护体系的发展迟迟无法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是由于缺乏政策和制度基础,我国的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很不完善,片面的、局部的照护服务难以回应普遍性的长期照护服务需要。我国的长期照护体系主体间关系并不明确,各个政府部门之间没有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各种养老模式和医疗服务各自为政,没有形成良好的循环整合体系。
  三是筹资渠道和资金来源相对单一。当前我国的长期照护体系运营模式还依赖于政府的支持,社会的投资发展还缺乏积极性,这种状况不利于长期照护体系的长期运行和优质发展。
  四是照护从业者的规模和素质有待提升。当前,我国老年护理模式尚未系统化,照护从业者的增长速度难以跟上老年人护理需求数量的增长速度,并且护理专业性不强,有效的培训机制以及护理监督实施机制尚未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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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绪论我国老年人长期照护概述
第一节 人口老龄化进程中的长期照护需求
第二节 家庭成员为老年人提供的非正式照护
第三节 老年家庭照护者的现状与特征
第四节 家庭为本的老年人长期照护实践

第一章 不同理论视角下的家庭照护者
第一节 生命历程视角下的家庭照护者生涯
第二节 压力与应对视角下的家庭照护者
第三节 角色理论视角下的家庭照护者角色转换与适应
第四节 社会生态系统视角下的家庭照护者

第二章 老年家庭照护者的身心健康
第一节 国内外家庭照护者的身心健康研究
第二节 不同类型老年家庭照护者的身心健康
第三节 隐藏的患者:老年配偶照护者的身心健康
第四节 老年家庭照护者的心理韧性与身体健康

第三章 性别语境下的老年配偶照护者
第一节 性别视角下的非正式照护:理论视角与分析框架
第二节 老年家庭照护者使用照护服务的性别差异
第三节 老年夫妇内部的照料行为:互惠与利他
第四节 不同文化背景下的配偶照料安排及其性别差异

第四章 老年家庭照护者的社会支持和社会活动
第一节 老年家庭照护者的社会支持与社会参与
第二节 家庭照护者的社会活动与精神健康
第三节 家庭照护者日常经验研究的新方法
第四节 基于生态瞬时评估的老年照护者社会交往与情绪研究实例

第五章 家庭照护者与外部系统的对话与互动
第一节 正式照护与非正式照护的内涵与外延
第二节 正式与非正式照护系统的互动关系
第三节 失智症家庭照护者的机构化决策过程
第四节 临终关怀时期的正式与非正式照护

第六章 老年照护者与长期照护体系
第一节 老年长期照护体系简介
第二节 发达国家及地区的长期照护体系发展历程
第三节 我国社区照护和机构照护服务体系的发展
第四节 家庭照护者在长期照护体系中的角色

第七章 老年失智症患者的家庭照护
第一节 国外老年失智症患者的家庭照护
第二节 我国老年失智症患者家庭照护的发展现状
第三节 老年失智症患者的家庭照护负担
第四节 老年失智症患者家庭照护的干预措施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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