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阶段
这一阶段,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都发生了重大的转变,并且正处于迅速发展的阶段。在旧教育体制不断被改造的同时,政府又建立和颁布了一系列新的教育体制和行政法规,这也使得美育和音乐教育在全面发展教育中的地位被确立,真正地做到了使全国音乐步人正轨。由于当时师资极度缺乏,国家对师范音乐教育也给予了高度的重视。
1952年,教育部规定将音乐课列为中小学必修课,并且为了培养学生的审美观念,启发学生的艺术创造力,教育部还制定了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同时,为了解决音乐师资缺乏的现状,国家还致力于对师范音乐教育的建设,在全国15所高等师范院校中设立了音乐系。
1956年,教育部颁布了初中音乐教学大纲,大纲详细阐述了初中音乐教学的目的,即教会学生对所歌唱的音乐有更深一步的理解,并且可以通过自己的肢体语言和面部表情来感受音乐,进而受到歌曲艺术形象的感染,努力成为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
除此以外,教育部还十分重视学生们的音乐课外活动,他们认为,音乐课外活动同音乐课堂教学一样,都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相比于音乐课堂教学,课外音乐活动在内容上更加的丰富多彩,过程也更生动活泼。
同年,我国第一所艺术师范学院在北京成立,随后,一些省、市和地区也相继成立了艺术师范学院,并且一些中等师范学院、综合性大学以及高等师范院校中也都先后设立了音乐系科。
1957年,我国社会主义教育方针被提出,方针指出,要让受教育者在德、智、体各个方面全面发展,要让他们成为有文化的劳动者,从而可以自觉地为社会主义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一直到1966年,全国各大行政区都先后设立了专门的音乐学校,仅专科以上的就至少有一所。这些音乐专门学校的成立,为社会培养出了大批音乐方面的师资力量,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音乐师资缺乏的问题,为我国的音乐教育工作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主要靠学习苏联的音乐教育来发展我国的音乐教育。学习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①学习他们的音乐教育体系、教学思想和教学方法。
②学习他们的教育教学理论。③将苏联关于音乐教育和教学的理论著作进行翻译并出版。④鼓励并安排中国学生去苏联学习。⑤高价聘请苏联音乐方面的专家来我国各个音乐高校讲学。不得不承认的是,苏联的音乐教育理论对当时我国音乐教育的发展产生了许多积极的影响。
我们都知道,教育是与政治、经济以及社会发展密不可分的,音乐教育也不例外。尤其是音乐教学内容,几乎都是配合着当时的社会政治活动来进行的。这也是在这一时期学校音乐教育的一大特点。这种特点的存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①对学堂乐歌和救亡歌咏等优良传统的继承。
②用于音乐课教学和社会上歌咏活动的歌曲,在鼓舞群众方面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
③学校音乐教育受政治、经济的影响也相当明显。
总的来说,这一时期的音乐教育发展方向是正确的、健康的,并且正以一个相当快的速度在发展。之所以呈现出了这样的局面,主要是因为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教育方针和政策法规。也正因如此,我国音乐教育才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才为我国今后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第二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是指从1966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的十几年。在这一阶段,由于种种原因,音乐教育观念被严重扭曲,音乐教育同其他文化教育一样不再被人们重视,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音乐课时被大大削减。
由于受到了一些较为极端观念的影响,音乐课被当成了进行政治宣传的工具。再加上一些纲领性文件的引导,人们谈“美”色变,美育开始成为人们共同排斥的对象,并逐渐从观念中淡化。
总的来说,这一时期的音乐教育主要有以下特点。
①美育和音乐教育被认为是没有价值的教育,几乎所有的音乐教育都被取消。
②音乐活动的发展越发的畸形化和极端政治化,严重违背了美育的宗旨和规律。
值得一提的是“样板戏”的推广,它不仅从客观上对音乐民族化进行了宣传,而且还对社会及学校的音乐教育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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