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艾米斯是英国当代文坛的代表作家,与麦克尤恩和朱利·巴恩斯齐名。译文社将出版13本马丁·艾米斯作品,这是第一本。
☆本书是艾米斯的回忆录及自传,非常坦诚直露,揭秘英国文学世家种种秘辛,勾连出英伦文化、社会的面貌和变迁
☆本书中有许多“人间清醒”的金句,淋漓尽致体现了马丁·艾米斯“文学世家叛逆子”的性情。
☆这是一本大作家的坦诚之作,更是和我们一样需要经历人间种种的凡人自述
◇如今这时代,每个人身上装的不是一部小说,而是一部回忆录。
◇什么也比不过经历——如此无可争辩的真实可信,如此民主自由地匀布众生。
◇我们每个人平平等等都有的唯有经历这东西,对此每个人都感觉到了。
◇名气是毫无价值的商品。偶尔,名气让你得到些特殊待遇,如果你想要这些的话。但名气更多会让你得到不怀好意的好奇心。
◇对“青春”或许可以作这样的定义: 青春是对你自身持久性的幻觉。这一幻觉最后蒸发的时候,会让眼睛下方的皮肤发干起皱,让你的头发在梳理时爆出干燥的噼啪声。青春,结束了。麻烦接踵而至。死去的恒星使出的招数是炼金师的梦魇: 黄金变成了灰铅。
◇自杀,所有话题中最为阴郁的——最为悲哀的故事。它唤醒了我心中的恐惧和悲悯,但同时也驱使着我,驱使着我写字的手。或许是因为我整日在做的事,同自杀者瞬间做的事,处在对立的两端。切斯特顿(又是他)说过,自杀比谋杀更为沉重。谋杀者杀害的不过是一个人。自杀者杀害的是每一个人。
◇我和金斯利有了那段对话之后,我知道自己得放弃培养贵族仪态这回事了。
“爸爸。”
“嗯?”
“我们算是新发家的吗?”
1966年。我们在迈达谷108号的厨房里,这是金斯利和简一起建起的家。我和哥哥是新加入的成员。我们不再跟着母亲住了,开始和父亲一起住。这不是简的主意。她看得出来我们兄弟俩都是会上街去混的……在我眼里,那厨房像是有钱人家的,装修得漂亮还储备十分丰足,不断有穿着白色长外套的男人进来。简是有档次的那位,我感觉自己在这世上像是在向上攀升。我自然知晓新发家的不是什么好事,我信心满满地等着父亲让我安心,等他说我们比新发家还是要好不少的。
“——喔,”他说,“非常的新,但一点都没发家。”
“爸爸。”
三十年之后: 又是在车上,又是路易斯提起了话头。
“嗯?”
“我们属于哪个阶层?”
我一边开着车,一边想要敷衍过去,
“哪个阶层都不属于。我们不在意那些东西。”
“那我们到底算什么呢?”
“我们在所有那些阶层什么的外边。我们是知识界。”
“哦,”他说,嗓音里故意加了点假嗓音,“我算是个知识分子吗?”
第一部:尚未觉醒的
开场白:我的失去
来自学校的信
等级
来自学校的信
女人和爱情之一
来自学校的信
认识时间
来自学校的信
汽车站:1994
来自学校的信
迈克·萨巴图拉的手
家中来信
宽容之缺失
家中来信
现在的他,曾经的他
家中来信
城市和乡村
家中来信
重新进入的问题
大学来信
永恒的灵魂
大学来信
存在依旧是工作
大学来信
女人和爱情之二
大学来信
朋友的盛宴
大学来信
以血思考
老铁匠铺子来信
第二部:主要事件
事件之一:迪莱拉·西尔
事件之二:再轻轻抱一个
事件之三:魔法
后记:1995年,波兰
附录:传记作者和媒体
补篇:给姨妈的信
《经历》译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