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蒙的宽厚与睿智
作家王蒙是宽厚的,这可能与其特殊的生活环境和人生历练有关;王蒙又是睿智的,这或许受其读书学习的影响,也可能与其遗传基因有关。其宽厚可学,睿智难习。因工作缘故,我有幸几次随从他出国访问,亲历其访问的全过程,目睹了其为人处世,聆听过他在旅途中讲的故事和笑话。我在部机关和驻外使(领)馆工作期间,曾经多次陪同领导出国访问,但陪同王蒙出访是我感觉最轻松、最愉快,也是最放得开的时候。
说王蒙宽厚和睿智是有根据的,例子多多。谨举一例为证。2006年,文化部派王蒙赴越南,出席一个中国文化活动的开幕式并顺访越南。局里派我随从,为老部长服务。王蒙是原文化部部长,全国政协常委,又是世界著名作家,其出访的意义远远超出此次文化活动本身。当越南政府得知王蒙访越时,他们做了周到的安排。
在越南作家协会举行的欢迎会上,许多作家发言。有的回顾越中友好关系,有的畅谈阅读王蒙作品后的感受。越南作家对越中友谊和王蒙的文学作品,不乏赞誉之辞。在越南作家协会的欢迎会之后,还有个小型签字仪式。这是越南一家出版社和王蒙先生,就前者翻译并出版后者文学作品的“合同书”的签字仪式。按照合同,作者王蒙授权该出版社翻译出版其某部文学作品,出版社将向王蒙支付1个越南盾的版权费(1越南盾=0.0003元人民币)。 签字仪式后,观众都热烈鼓掌。我看王蒙也很高兴,乐呵呵的,一副心满意足、憨态可掬的样子。这1越南盾的版权费,是直接交给了王蒙,还是交给王蒙的秘书,或者是打进王先生的银行账户,就不得而知了。
过后我和王先生谈起这个“合同”和1越南盾的版权费问题。我不无调侃地说:“1个越南盾的版权费,是好大的一笔收入啊!”见我调侃,他嘿嘿一笑说:“那您说该怎么办?他们都翻译了,已是既成的事实。咱们也不好动用法律追讨版权费;再说了,人家翻译你的作品也是出于好意嘛!”
“嗯,有道理。”我附和着说道,“这样做既给足了越南出版社面子,也在一定意义上让越方尊重著作者的版权……”
可事后,这事儿一直萦绕在我的脑海里。我心想:这事儿如果发生在我尊敬的另一位文化大师李敖身上,会是什么结果呢?他会怎样动用法律来捍卫作家的权益呢?窃以为,王蒙和越方补签“合同”,收1越南盾版权费的做法是对的;李敖大师若动用法律来捍卫作家的权利,也是无懈可击的。
从这件小事上,我们不难看出王蒙先生的宽厚与睿智。不知读者诸君作何感想?
2018/11/27
孙家正同志的文化交流艺术
各行各业都有其独特的运作规律。政治工作有政治工作的规律,经济工作有经济工作的规律,文化交流有文化交流的规律。这里所说的“规律”,用老子的话说就是“道”,用林语堂先生的话说就是“艺术”。
那么,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又有哪些规律,有哪些“艺术”呢?这是我们从事对外文化交流和对外文化宣传工作的同志经常思考和探索的问题。孙家正同志在其《文化境界——与中外友人对谈录》和《追求与梦想》两书中都有独到的见解。他不但阐述了什么是文化和文化交流,还阐述了对外文化交流工作的“艺术”及其内在规律。这对于从事对外文化交流和文化外宣工作的同志是大有帮助和裨益的。
“文化是一定历史、一定地域、一定人类种群的生存状态和愿望的反映,反过来又对人的生存和发展起着能动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化即人1。”家正同志如是说。人是世界上最复杂、最不可思议的高级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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