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绍谦打来电话的时候,我和悦莹正在店里挑衣服。这城市的气温还没有降至20℃,当季的新衣却早已经上市。衣架上错落的长短新款,一眼望去许多茸茸的皮草,好似草原上秋膘滚滚的肥羊。
衣服不是肥羊,买衣服的才是肥羊。
那个Jack彬彬有礼地跟在我们后面,只有当悦莹拿不准主意的时候才趁机轻言细语:“这款红色非常配您,搭上次那件烟灰色开司米,一定会很漂亮。”
Jack有一副动听的嗓子,仿佛上好的小提琴,每一次拉弦按下去都能响起迷人的颤音。说起中文来有一种外国人特有的咬字不准,平卷舌不分,更像透着磁性。悦莹被他灰绿色的眸子一瞟就像丢了三魂七魄,眉开眼笑地答应去试衣。
当Jack遇上Rose,就算是泰坦尼克也会被冰山撞沉了。刘悦莹的英文名字还真叫Rose,她十岁那会儿看了《泰坦尼克号》,就给自己取了这番名,立志有朝一日要在豪华邮轮上遇见自己的莱昂纳多,两人站在船头“比翼双飞”:“T'm the king of the world!”
一眨眼十年就过去了,双十年华的Rose还真遇上了Jack。所以今天悦莹死活拖着我来这店里看衣服,主要是看帅哥店员Jack。说实在的,这Jack长得还真是不赖,洋鬼子我也见多了,这么帅的洋鬼子还是很少见。用悦莹自己的话说:“一看到他那双灰绿色的眼睛,我的心就扑通扑通地跳。”
我白了她一眼:“哪天你的心要是不扑通扑通地跳了,你就已经死了。”
悦莹就恨道:“你怎么一点儿浪漫的细胞都没有!”
悦莹确实是个浪漫到细胞里的人,所有的言情小说她都看过。大一刚进校门那会儿,她和我去租书店,环顾四面书架,怆然涕下:“还名牌大学呢,这些我全看过了啊,老板,有没有新鲜点的?”
后来悦莹压根就不去租书店了,天天泡在网上看原创。只要没课,成天就在床上用她那轻薄小巧的苹果MBA看连载,没几个月她又把MBA换成MBP,说看得眼睛太累,只好换个大点屏幕的。我曾经鼓动她自己写小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她都看了不知道多少言情小说了,一出手还不得把什么悲情天后给挤对死。结果她根本不屑一顾:“自己写多费劲啊,我充1000块VIP,看遍整个原创网,犯得着自己去写吗?”
差点忘了她是暴发户的女儿,“暴发户”这话可不是我说的,是她自己说的,提起她爸她就一口一个“我那暴发户的爹”。她爹是真有钱,真暴发。她20岁她爹送的生日礼物就是一架直升机,不是遥控玩具,是由专业飞行员驾驶的那种轻型直升机。她收到这礼物的时候还挺高兴,兴冲冲地拉着我去搭了一回,轰隆轰隆在天上飞了半天,差点没把我给吵死,两人想说句话都听不见。下了直升机她就叹气:“我小时候最爱看小说里写贵族学校,男主角搭直升机上学,降落在校园草坪上,一迈腿下来——哗,一见钟情!” 她愁眉苦脸的样子一点也不像惺惺作态:“谁知道直升机这么吵,能在上头谈情说爱吗?”
我都无语问苍天了,上次她还骂她爹“暴发”,说他买悍马跟买白菜似的,专挑帮子长的,一点品位都没有。还是用她的话,真是有其女必有其父。
刚陪悦莹走进试衣间,我的手机就响起来了。很独特的旋律,是《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革命歌曲铿锵有力地回荡在装潢奢豪的旗舰店里,简直有一种不伦不类的滑稽。我慌慌张张地在包里掏手机,越着急越掏不出来,那手机却越唱越大声。但名店就是名店,Jack和另一位帅哥店员屈膝半蹲,专心替悦莹扣好最后一颗扣子,仿佛对我包包里稀奇古怪的铃声充耳未闻。
终于找着手机了,我都出汗了:“喂!”
莫绍谦大约刚从机场出来,一贯低沉的声音里难得有丝倦意:“在哪儿?”
我老老实实告诉他:“在外边跟朋友买衣服。”
“回家。”
电话“嗒”一声就挂断了,悦莹还转来转去顾盼着落地大玻璃镜中的自己,衣服颜色红得非常正,仿佛夏季烈日下的虞美人。她问我:“好看吗?”
我点头,价格昂贵的华衣,能不好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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