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光落在死者的衣物上,林瑾缓缓道:“我方才分析出死者家境一般,拥有马车的可能性不大,行凶者便唯有骑马或者徒步过来。可光明寺香火不断,骑马的话,马蹄声会惊扰寺里守夜的小沙弥,因此,行凶者最有可能选择徒步而来。”
“徒步也有好几种办法,比如直接扛着尸体过来,或者使用辅助工具。”
“扛着尸体走三十里路并非办不到,但死者很胖,除非行凶者乃是天生神力的彪形大汉,否则,扛着这么胖的一具尸体,只怕尚未来到光明寺,他已将尸体放下来拖拽,沿途留下大量血迹和拖痕。可是,今早天不亮我便随家母来光明寺上香祭祖,沿途却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将两只麻袋抖开平铺在地,林瑾故意把麻袋上沾染着泥土的拖痕露出来,“萧少卿请想想,从半路上就开始拖拽尸体,麻袋上怎么可能只留拖痕,却不被磨穿?由此可见,行凶者拖拽尸体的路途非常短,根本不足以将麻袋磨破。”
回身一指那条被碾压过的杂草血路,林瑾又道:“萧少卿来到后院时,一定也注意到这条血路了吧?以您多年来的断案经验,当瞧得出,它的长度正在麻袋拖拽的承受范围内。所以我猜测,行凶者乃是到了光明寺后,扛着尸体翻过院墙来到后院,这才开始拖拽尸体的。”
“他都已经找到了最佳抛尸地点,为何却在最后关头留下如此明显纰漏呢?”萧遥突然问。
“大人问得好!”林瑾竖起大拇指。
“留下明显纰漏,乃是因为人的体力有限。
“行凶者并非彪形大汉,他扛着尸体好不容易穿过院墙来到后院已精疲力尽,只能咬牙将死者拖拽到枯井前抛尸草草了事,哪里还有力气顾及其他?若非如此,枯草上也不至于留下如此深的压痕。不过,他也算谨小慎微、心思缜密,硬是将尸体丢入枯井。否则,如此偏僻的后院,即便他随手将尸体抛入枯草丛中,也未必能被人轻易发现。
“验证了这一点,就等于验证了行凶者从平江县过来乃是借用了辅助工具。
“我之前设想过辅助工具是轿子,但任谁抛尸,都不会找人来抬轿子。因此,最好的办法是使用自己家里的独轮车运尸。而只要行凶者将尸体缠裹好,并在独轮车上铺置油毛毡或草垫防漏,沿途就不会留下血迹。
“众所周知,从平江县徒步过来大约要花半个时辰。行凶者用三轮车推着一具沉重的尸体,他耗费的时间势必更长些。我刚才推算出行凶者分尸至抛尸只间隔了一个时辰,那么,他在光明寺附近逗留的时间,便不能超过半个时辰。”
“不到半个时辰就能将一具肥胖的无头女尸运进光明寺来,难道光明寺的守夜小沙弥和院墙,都是摆样子的吗?”
“当然不是!”林瑾的声音斩钉截铁,“行凶者之所以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避开夜巡的小沙弥将尸体运进来,乃是因为他对光明寺十分熟悉。他了解光明寺的每一处,知道哪里的院墙缺了一块,哪里的院墙下面有个狗洞,知道小沙弥们什么时辰换班,甚至知道,在人迹罕至的后院,还隐藏着这么一口被废弃已久的枯井。”
抬眸看向萧遥,林瑾问:“萧少卿方才可有看清楚死者颈部的刀伤?”
“看清楚了!”萧遥点头,“那些刀伤横七竖八毫无规律,简直与小儿发怒时疯狂的乱砍乱劈无异。”
“萧少卿目光敏锐经验丰富,民女佩服!”冲萧遥躬身一拜,林瑾话锋突转,“可见,行凶者是第一次做分尸这种事。他当时很害怕,尽管铆足了劲儿,但依然因柴刀老旧,自己的力气不够,足足砍了几十刀才将死者的头颅彻底斩下来。”
“这说明,行凶者虽无经验,自身又比较弱小,但他却恨极了死者,一心要将死者分尸而后快。这种情况下,他却能记得抛尸前专门给死者穿上一双崭新的绣花鞋,为什么?”
“阿弥陀佛!”住持方丈突然插嘴,“因为他不忍心看见死者光着双脚转世投胎,哪怕心中填满了再多的仇恨,他也想让死者体体面面地走,以便下辈子投胎个好人家。”
“方丈慈悲!”林瑾颔首,“没错!这样感情细腻的行凶者,必是个忍辱负重、内心温和、行事斯文、性格懦弱,又谨小慎微的读书人。他对死者,怀有一种极为矛盾的特殊感情。而拥有这样复杂感情之人,最有可能便是死者的丈夫。”
“既然是死者的丈夫,他自然该比死者略长几岁,年龄大约在二十五至三十岁之间。
“至于说他惯用左手,乃是因为死者脖子上自上而下的刀痕全都呈现出左手方向走势,那是左撇子造成的固有刀痕。不过,鉴于他是个读书人,用左手写字不方便,很有可能他在日常生活中都是使用左手,只有写字的时候,才使用右手。
“另外,死者身穿常服,脚上没穿袜子,说明她死在一个很自由、舒适的环境里。联系之前的种种分析,这个环境,最有可能是死者自己家。既如此,谁才有机会给一个衣着简单随便的居家女子在光脚上套一双鞋呢?”
“死者的父母或兄弟!”指认林瑾为凶手的小沙弥脱口道,“一定是死者的父母或兄弟。”
林瑾轻叹:“小师父言之有理。但死者是一名已婚的母亲,她怎么可能与自己父母或兄弟住在一起?即便她的兄弟只是个未及冠的少年,死者也应该懂得男女大防,不至于在家里光着脚只穿常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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