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开始,让我们进入新时期以来的文学现场,从视角、人称、引语、结构、话语权威建构等各个层面对社会性别视域下的女性小说进行具体剖析,并概括阐释其发生、演进的发展脉络。首先,让我们先从叙述视角谈起。叙述视角作为叙述人叙述时观察故事的角度,是一个经常出现的叙事学话题,英国小说理论家珀·卢伯克说过,小说叙述视角是小说技艺中的言说角度问题,即对于叙述者在故事中所占据叙述位置的调节。①叙述视角是传统叙事学的重要研究范畴,通常被认为是文学文本的“内部研究”“形式研究”,但事实上,其对文本包括性别意涵在内的价值立场的传达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终究要突破形式的外壳抵达内容、思想、主题的深度。一如申丹所言,“形式”赋予了“内容”诸多新的意涵,“变换叙述视角的表达方式成为小说家控制叙述角度和距离,变换感情色彩及语气等的有效工具”②。本章中,我们从叙述视角的社会性别分析开始探讨新时期女性小说叙事形式的发生与流变。
第一节 叙述人称、叙述视角与性别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叙述视角并不像有些人想当然认为的那样与叙述人称有着直接的对应关系。诸如“我”作为叙述人在文本中呈现的叙述就是第一人称叙述视角、第三人称叙事则是叙述人不在场的全知全能视角的叙述等说法,将叙述视角与叙述人称之间的关系理解得有点简单化、抽象化了。理论上,叙述视角指涉的是“谁在看”的问题,与叙述人称关注的“谁在讲”的命题有一定联系,但亦有一定区别,因为在现代小说中讲故事的叙述者未必都是观察事件发展过程的感知者。就第三人称叙述而言,尽管很多小说总体上出具了一个不参与故事进程的“异故事”的讲述者,但在很多细节处,其往往并非都是全知全能叙述,而是化身为某特定人物的感知视角进行限制性叙述。
关于叙述视角的划分,热奈特、托多洛夫等西方叙事学理论家均有论述,近年来分类最翔实的是中国的申丹。她将叙述视角分成“外视角”与“内视角”两大类种,每类种之下又细分了多种模态,像外视角中的全知视角(全知叙述者既说又看,可透视任何人物的内心活动)、选择性全知视角(仅透视一位主要人物的内心活动)、摄像式视角(只客观观察和记录人物言行,不进行内心透视)、第一人称主人公叙述中的回顾性视角、第一人称叙述人的旁观视角;内视角又分为固定人物的有限视角(从某一特定人物视角出发进行叙述)、变换式人物有限视角(以不同人物的有限视角进行叙述)、多重式人物有限视角(采用不同人物的感知视角反复叙述同一件事)、第一人称叙述中的体验视角(从叙述过程中的“我”抽身而出,置换成回忆、经历、想象等事件进行中的“我”进行叙述)。叙事作品严格起来有如此多的视角类别,这绝非第一人称叙述、第三人称叙述、第二人称叙述(将叙述人设置为“你”,较为少见)等叙述人称所能涵盖得了的。
的确,如果走入文本进行细读,我们会发现叙述视角远比叙述人称复杂得多,这是其一;其二,叙述视角并非仅仅是一个故事观察角度的聚焦问题,其亦传达了一定的价值立场、观念姿态。批评家李建军曾言,观察、审视小说的叙述视角(角度)不仅体现“作家的价值立场和情感态度”,对于“小说中的人物及事件的认识和评价”①也会有直接影响。的确,叙述视角在“看”的同时,也将自身所隐匿的评判标准显露出来。对于同一被观察的客体,如果观察的主体发生了变动,观察中流露的思想、情感一般会产生很大的变化。即使是同一个观察主体,个人情绪或所处环境的不同也会影响到具体的观察结果与价值评判,这便是叙述视角也蕴含着一定思想内容元素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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