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志
1.道光二十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致诸弟·发奋立志·念念有恒
[题解]
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对“孝”的解释是: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它是一个会意字,由“老”字省去右下角的形体和“子”字组合而成,其字形与“善事父母”之义契合。“孝”就是子女对父母的一种善行和美德,是家庭中晚辈在处理与长辈的关系时应该具有的道德品质和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孝”作为伦理观念在西周时已被正式提出,孔子更是把“孝”与“悌”结合起来。《论语》中多次以孝悌连用。孔子非常重视孝悌,认为孝悌是做人、做学问的根本。孝悌简言之就是孝敬父母、友爱兄弟。这种孝悌文化在《曾国藩家书》中有着鲜明的体现:“余欲尽孝道,更无他事,我能教诸弟进德业一分.则我之孝有一分;能教诸弟进十分,则我孝有十分;若全不能教弟成名,则我大不孝矣。”曾国藩将教育诸弟成才视为尽孝道的方式,希望弟弟们能“发奋立志,念念有恒”取得学业上的进步.这样自己才能免于不孝之罪。
诸位贤弟足下:
十月廿七日寄弟书一封,内信四叶、抄倭艮峰先生日课三叶、抄诗二叶,已改寄萧莘五先生处,不由庄五爷公馆矣。不知已到无误否?
[注释]
足下:常用于对平辈或是朋友之间的敬称,古时也用于对上。
[译文] 诸位贤弟足下:
十月二十七日寄给弟弟们一封信,里面有四页信、抄倭艮峰先生日课三页、抄诗二页,已经改寄到萧莘五先生那里,不再寄到庄五爷公馆了。不知道是否已无误地收到了?
十一月前八日已将日课抄与弟阅,嗣后每次家信,可抄三叶付回。日课本皆楷书,一笔不苟,惜抄回不能作楷书耳。冯树堂进功最猛,余亦教之如弟,知无不言。可惜九弟不能在京与树堂日日切磋,余无日无刻不太息也。九弟在京年半,余懒散不努力。九弟去后。余乃稍能立志,盖余实负九弟矣。余尝语岱云日:“余欲尽孝道,更无他事,我能教诸弟进德业一分,则我之孝有一分;能教诸弟进十分,则我孝有十分;若全不能教弟成名,则我大不孝矣。”九弟之无所进,是我之大不孝也。惟愿诸弟发奋立志,念念有恒,以补我不孝之罪。幸甚幸甚!
[注释]
嗣后:以后。
太息:叹息,大声叹气。
幸甚:表示非常希望或很值得庆幸。书信中用以表示殷切期望或非常荣幸之意。
[译文]
十一月前八日,已经抄了日课给你们看,以后每次写家信.可抄三页寄回去。日课本都是用楷书写的,一笔不苟,可惜寄回的抄本不能用楷书写。冯树堂进步最快,我教他和教自己的弟弟一样,知无不言。可惜九弟不能在京城与树堂天天切磋学问.我无时无刻不为此叹息。九弟在京城一年半,我懒散不努力。九弟离开后,我才稍稍能够立志,我实在对不起九弟啊。我曾经对岱云说:“我想尽孝道,其实也没有别的事,我能够教育弟弟们在道德修业上长进一分,那我便尽了一分孝;能够教育弟弟们进步十分,那我便尽了十分孝;如果全然不能教弟弟们成名,那我便是大大的不孝了。”九弟没有长进,是我的大不孝。只希望弟弟们发奋立志,时时刻刻有恒心,以弥补我的不孝之罪。那就太幸运了!P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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