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只道是寻常:传统中的文化特质》:
春节前的三天,也就是农历腊月廿八到三十,是广州的花市。凭借秦牧先生的名篇《花城》,广州花市的声名不胫而走。“几乎全城的人都出来深夜赏花的情景,真是感到美妙”,境况今日依然。在这个人们开始注重生活质量的时代,别的城市也开始出现花市,但是显然都不及广州的著名。花市,无疑于以广州为中心的“文化圈”的一个文化特质,构成广州一种独特的民俗事象。
古代也有花市。据邵伯温《邵氏闻见录》和邵博《邵氏闻见后录》所云,在两宋之交,洛阳就有花市。洛阳的花,以牡丹最为知名,还留下过与武则天“做斗争”的美丽传说。国人向来公认牡丹为第一花品,故又称之为花王。牡丹在唐代已见于记载,开元中盛于长安,至宋在西南以天彭所产为冠,在中州则以洛阳所产为冠,因而洛阳花市的存在实乃顺理成章。两邵的书,便记载了花市的零星片断。顺便说明,邵博乃邵伯温之子,他说过写书的目的就是要续父亲的《闻见录》,故以“后录”名书。
洛阳花市的时间不是局限于年关将至之际,而是在农历的三月。《闻见录》云,洛阳“岁正月梅已花,二月桃李杂花盛开,三月牡丹开”,人们便“于花盛处作园圃”。这时“四方伎艺举集,都人士女载酒争出,择园亭胜地,上下池台间引满欢呼”,玩儿个痛快,也喝个痛快,至于“不复问其主人”,这块地方是谁家的也暂时不用管那么多。等到天黑,则开始游花市,卖花的人们把花装在竹篮子里,“虽贫者亦载花饮酒相乐”。时人赋诗云:“风暄翠幕春沽酒,露湿筠笼夜卖花。”呈现出一幅欢乐祥和的图景。花的品种很多,在哲宗元祐年间已达百余,其中自然以牡丹为贵。牡丹则又以姚黄、魏紫为尊,所谓极品,洛阳人根据二花的色泽、形态,还分别昵称它们为王、妃。邵伯温本身就是洛阳人,这一番盛况令他不能忘怀。但在徽宗政和年间,久未回乡的邵伯温路过洛阳,斯时正值春季,却发现往常热热闹闹的“花园花市皆无有”,他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人家告诉他,种不得了,花还没开呢,地方就“遣吏监护”;刚一开,马上“尽槛土移之京师”,送去讨好达官了,并且还要标上这是谁家种出来的,以后“岁输花如租税”。种花出名,反倒成了负担,岂非自讨苦吃?据说在王昭君的家乡,“村人生女无美恶,皆炙其面”,把孩子的脸先弄丑了再说,大约形同此类。百姓害怕自己的女儿因为漂亮而入宫、而“出塞”,只有未雨绸缪。这么看来,花市之废,是由不良吏治风气造成的。
至于花市的地点,《闻见录》云,是“择园亭胜地”。洛阳那时的确有不少园亭,《闻见后录》里罗列了许多,并且认为“洛阳名公卿园林,为天下第一”。《杨文公谈苑》里有个叫室种的武夫从侧面印证了这一点。他称赞洛阳“大好”,好极了,就是有一点不好,“苦于园林水竹交络翳塞”,让他打猎的本领施展不开。他说:“使尽去之,斯可以击兔伐狐,差足乐耳。”在众多花园中,尤以宰相富弼的“景物最胜”,所以富弼每退朝回家,“一切谢绝宾客,燕息此园几二十年”,尽情享受。相形之下,司马光的则“卑小”,不仅没法与富弼的比,甚至“不可与他园班”。其中的读书堂,不过“数椽屋”,几间房子而已;这且不算,“‘浇花亭’者,益小;‘弄水种竹轩’者,尤小”。但司马光自名之“独乐园”,根本就不讲究或攀比,有自己的别种追求。所以邵博赞叹地说,为人钦慕与否,“不在于园尔”。
倘说百姓能到这些王公的园子里赏花,是不可想象的,尽管邵伯温乐观地认为“洛中风俗尚名教,虽公卿家不敢事形势”。果然,在《闻见后录》卷二十五“天王院花园子”条可以窥见一点端倪。那该是个神话里什么天王的遗址吧,里面池亭皆无,所以得了“花园子”的美称,是因为那里“独有牡丹数十万本”。每到时令,全城的花农便“毕家于此”,“张幄幕,列市肆,管弦其中,城中士女,绝烟火游之”。等到一切结束,天王院“则复为丘墟,破垣遗灶相望”,可见正是这个废墟般的地方,才是百姓们的享乐所在。邵伯温于款款深情的追忆之中,未免不自觉地美化了逝去的现实。
洛阳的那些园林,最后被“裔夷以势役祝融、回禄,尽取以去矣”,亦即毁于“靖康之难”时金兵的战火。苏东坡的门生李格非为此写过一篇《洛阳名园记》,令邵博“读之至流涕”。李格非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拍马屁,艳羡谁家的如何堂皇,而是旨在引起后人的警戒。他问道:“公卿大夫,高进于朝,放乎以一己之私自为,而忘天下之治,忽欲退享于此,得乎?”在李格非看来,百姓的欢愉是理所应当的,作为各级官员却不可以一味地惦记着自己的享受,还要想想肩上的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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