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创业是与传统创业不同的新型创业方式,强调用商业化的手段解决社会问题。它通过创立社会组织或社会企业为受益群体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可以解决环保、扶贫、养老、助残、慈善救济、医疗卫生等领域存在的社会问题。这种新的创业形式,既可以像传统非营利组织一样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又能通过商业模式解决组织自身的可持续发展问题。
社会创业最早于20世纪70、80年代在西方国家出现。 从20世纪70年代持续到90年代的三次石油危机,对欧洲福利国家造成重创:经济下滑、失业率激增、财政压力巨大、国家陷入危机。在这种背景下,欧洲国家开始大刀阔斧改革,包括去中心化、部分公共服务私有化、社会服务预算缩减,这直接导致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来源被切断。与此同时,住房、老龄化、弱势群体就业等社会问题层出不穷,社会新需求不断涌现,而政府部门没有足够的政策和精力去有效应对和解决。因此,在这些福利国家开始退出的领域,或者政府不能有效应对的社会经济领域,开始出现社会创业,对这些新需求予以积极回应。同一时期,美国经济滞胀、中东石油危机等一系列事件的出现,导致美国福利体系开始紧缩、政府资金大幅缩减。为了弥补政府资金退出带来的问题、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美国部分非营利组织开始进行社会创业,并向社会创业型企业转型,通过从事商业性活动进行创收。到20世纪80、90年代,美国一些私人组织如阿育王基金会针对社会企业提供一对一咨询、种子资金、商业工具等免费服务,鼓励具有创业精神的社会企业家进行社会创新,推动社会创业在教育、环保、乡村开发、扶贫、人权、医疗保健、助残、儿童等领域的发展。与欧洲的社会创业相比,美国的社会创业与自由主义价值观和市场精神一脉相承,更多地体现出商业化特征和市场化倾向,强调社会企业家精神。因此,美国社会创业的外延更加宽泛,组织形态和发展模式相对多元化。
总之,社会创业的出现,并不是为了替代现有的非营利部门,而是在社会环境错综复杂的背景下,弥补政府、市场、非营利部门力量不足、低效的空白领域,起到补充、协同作用,共同解决社会问题。社会创业是否具有生命力,取决于能否以不同于现代三大部门的创新方式解决社会问题,这种创新体现在多种层面,如在遵循社会使命基础上的创收、服务群体的细分、产品/服务的创新等。与慈善组织相比,社会创业的优势在于可持续性,这种可持续性既在于解决社会问题方式的可持续性,也在于财务的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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