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古村镇遗产旅游:阶段演进与时代要求
1.1中国古村镇的概念与概况
古老的历史文化村镇是中国特色乡土社会、乡土文化的突出代表,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是未来广大人民群众“记得住乡愁”“找到乡愁”的精神家园,构成了我国城乡遗产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古村镇的保护价值于1986年国务院公布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时得到了首次明确①,随后以周庄、同里、乌镇、南浔为代表的江南古镇率先进行保护实践,掀起了乡村遗产保护与旅游帀发的热潮。古村镇作为一个公众与媒体约定俗成的名称,大量专家从美学、建筑学、历史学、社会学等多个角度对其进行了阐述,但囿于古村镇内涵的复杂性与外延的模糊性,截至目前,对其概念界定仍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与之相似的概念包括:传统聚落、传统村落、古村落、古镇、历史文化名镇(村)、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及历史村镇等,其中旅游业发展中较常使用且游客认可度较高的为古村落、古镇概念。一般来讲,古村镇主要指那些历史比较悠久、历史文化等价值比较突出、保存较为完整的村庄与集镇的总称,包括古村落与古镇两种形态②。
1.1.1古村落与传统村落
1.关于古村落的概念辨析
目前,古村落的称呼广泛用在学术研究和社会活动中,且得到了普遍认同。
一般情况下,人们通常把历史遗留下来的古老村庄聚落称作古村落。古村落不仅始建年代久远,而且在历朝历代更迭兴替中积淀了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资源,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经济和社会价值,是我国传统文化遗产的重要载体,应该予以保护。关于古村落的概念,国内学者并没有一定的标准来界定,主要从古村落的物质及非物质文化属性视角对其进行概念界定(表1.1)。已有概念虽从不同视角阐明了古村落的基本内涵和特征,但是对古村落的分类体系、演变特征及其在新时代背景下迎合国家战略的具体保护与利用的路径研究并不深入。
2.关于传统村落的界定与保护概况
古村落文化内涵主要体现在建筑风貌、村落选址与格局、非遗传承三个方面,在国家层面出台保护古村落的政策和措施十分必要。2012年9月,经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专家委员会决议,将古村落更名为传统村落,并明确为村落形成较早、拥有较丰富的传统资源,具有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应予以保护的村落①。2012年12月1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等联合公布了第一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646个),这是我国首次全面地对乡土文化财富的盘点,同时建立了传统村落名录,颁布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自此,传统村落保护上升为国家战略层面。2012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强调:“制定专门规划,启动专项工程,加大力度保护有历史文化价值和民族、地域元素的传统村落和民居。”这是传统村落概念第一次出现在党和国家的重要文件中。截止到2019年底,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已经公示出五批6819个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录入传统村落数量分别为646个、915个、994个、1598个和2666个,覆盖了全国31个省区市。各省区市入选中国传统古村落名录的数量如表1.2所示。
从1982年历史文化村镇保护帀始,到2012年“传统村落”新概念的正式提出和界定使用,我国先后出台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修正本)、《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传统村落评价认定指标体系(试行)》和《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规条例(表1.3),并构建了一个自上而下的双轨政策体系,以指导传统村落保护。经过多年的实践,国内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上,形成了建筑与景观保护视角、社区视角及旅游帀发视角的保护利用模式。此外,中国地方政府制定关于传统村落保护法律的工作始于20世纪90年代。据初步统计,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全国已经出台相关地方性法律法规(含草稿及征集意见稿)覆盖了我国26个省级行政区域,对传统村落的保护,从国家到地方,形成了有效互动①。
1.1.2古镇与历史文化名镇
古镇是介于古城和古村落之间的一种传统聚居形态,一般是指拥有较大规模且保存完好的民居建筑、街市形态,具有一定商业功能的古老集镇。关于古镇的概念,目前并未达成统一认识,不同学者有着不同的描述(表1.4),但他们对其认知存在着以下共同点:“年代久远、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基本保留原来的村落选址与建筑体系、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
对照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制度体系以及相关国际性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框架,严格来说古镇不是一个被遗产学体系所收纳的概念,进入我国法规范畴的是各级历史文化名镇⑥。历史文化名镇作为一个法定名词,2017年我国再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指出“历史文化街区、村镇”是“保护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镇、街道、村庄”。为了更好地保护、继承和发展我国优秀建筑历史文化遗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于2003年、2005年、2007年、2008年、2010年、2014年和2019年先后向社会公布了七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表1.5),并在《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评选办法》中明确了历史文化名镇(村)评选的具体条件:如“能体现我国传统的选址和规划布局经典理论,或反映经典营造法式和精湛的建造技艺;或能集中反映某一地区特色和风情,民族特色传统建造技术;能较完整地反映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情,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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