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导论
1.1 研究背景
习近平同志于2018年5月28日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九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四次院士大会上的讲话中,对中国各产业的创新做出了科学判断,并寄予更高期望。习近平同志指出,“这些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科技界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我国科技事业密集发力、加速跨越,实现了历史性、整体性、格局性重大变化,重大创新成果竞相涌现,一些前沿方向开始进入并行、领跑阶段,科技实力正处于从量的积累向质的飞跃、点的突破向系统能力提升的重要时期”。然而,我国科技在视野格局、创新能力、资源配置、体制政策等方面存在诸多不适应的地方。我国基础科学研究短板依然突出,企业对基础研究重视不够,重大原创性成果缺乏,底层基础技术、基础工艺能力不足,工业母机、高端芯片、基础软硬件、开发平台、基本算法、基础元器件、基础材料等瓶颈仍然突出,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我国技术研发聚焦产业发展瓶颈和需求不够,以全球视野谋划科技开放合作还不够深入,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不强。人才发展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的激励机制还不健全,顶尖人才和团队比较缺乏。
如今,国际制造业竞争加剧,曾经公认的世界一流制造强国为了抢占21世纪制造业的制高点,纷纷启动了工业再造战略,如美国启动了“先进制造伙伴计划”,英国实施了“工业2050战略”,德国推出了“工业4.0”战略,日本开始实施“再兴战略”,韩国推出了“制造业创新3.0”战略,法国也提出了“新工业法国”方案。可以看出,抢占制造业的高地已成为21世纪世界制造强国竞争的焦点。
相比之下,中国目前500种主要工业品中有220多种产量位居全球第一,但中国制造的企业创新能力仍存在以下明显不足:①产业链安全性不高。据数据显示,在中国工程院2019年展开的26类代表性制造业产业的产业链安全性评估结果中,仅有6类产业的安全性显示自主可控,占比达23%;依赖度极高、依赖度高的产业分别占比30.8%、0.77%。总体上看,虽60%的产业安全性可控,但仍有40%的产业依赖国外,相比美国等发达国家,中国产业链安全性不高。②中国产业处于全球价值链中低端,且与世界领先产业差距显著。2019年中国工程院对代表性制造业进行的国际对比性分析结果显示,中国的飞机、机器人、节能汽车、新材料等产业与世界差距大,而在集成电路、操作系统与工业软件、智能制造、航空发动机等产业,中国与世界的差距已经达到巨大的程度。③产业链存在严重的“卡脖子”短板。周济指出,中国在如高端芯片、核心软件、关键材料等领域产业基础能力弱,“卡脖子”的关键技术环节仍严重依赖进口,核心关键技术受制于人,存在“被卡脖子”的隐患。④高水平科技奖项、国际量级大科学家的缺失。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中国只有一项诺贝尔自然科学奖项,国际量级大科学家数量与发达国家差距悬殊。
2018年中美贸易摩擦以来,华为、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等一批中国领先企业被列入美国及其盟友的“实体清单”,对企业发展造成很大冲击,给中国产业安全带来了严峻挑战。在新一轮的世界强国竞争中,贸易摩擦是必然中的偶然,也是偶然中的必然。中国制造只有通过战略、技术、组织、人力、研发、文化等要素的协同创新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才能抢占制造业的制高点、推动价值链向中高端攀升。
1.2 国内外研究述评
国内外企业创新能力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创新能力的内涵和结构,分“创新—创新能力”和“能力—创新能力”两条研究脉络;二是创新能力提升路径,包括高管及高管团队的角度、企业战略的角度、组织学习的角度、创新范式的角度;三是关于创新能力的提升机制。
1.2.1 创新能力的内涵和结构
创新能力是根植于“创新”和“能力”的研究,是企业在日益VUCA[volatile(易变性)、uncertain(不确定性)、complex(复杂性)、ambiguous(模糊性)]市场环境下构建可持续竞争优势的根本层次的能力要求,是中国制造价值链迈向中高端的能力基础。学术界已有创新能力内涵和结构方面的研究,沿着由“能力—创新能力”和“创新—创新能力”的两条脉络进行,两者之间看似相对独立而又相互交织,已经形成了比较丰富的研究成果。
1.“创新—创新能力”研究脉络
“创新”是由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首次于1912年在《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提出,创新是把一种从未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从而内在地驱动经济系统的发展(郭斌和蔡宁,1998)。后经Myers和Marquis(1969)、Hobday(2005)等的研究,企业创新的概念更为清晰,他们认为企业创新强调其对于企业而言是新的,是企业在特定经济社会环境下,生产或接受、消化、吸收和应用有价值的新颖性知识,从而更新和扩展产品线、服务、工艺和制度的过程(Crossan and Apaydin,2010),具有三个特征:是一个高风险、低成功率的试错过程;是一种综合性的、复杂的尝试;是一个需要内外部组织资源支持的、社会的、政治的过程。
对创新的理解是定义创新能力的基础。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在动态性的变化和技术在驱动发展中的关键作用两个方面对后续创新研究产生了深刻影响,逐步形成了从过程角度和要素角度、范式角度理解创新的研究传统,与此相对应形成了三个角度下的创新能力。
首先,从过程角度分析,创新是一个包括创意、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商业化、服务等流程的价值创造过程(Lawson and Samson,2001),因此,创新能力被定义为能持续不断地把知识和创意转化到新产品、新流程和新体系中,并能够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收益的能力(Lawson and Samson,2001)。又或以知识流的角度,将创新能力定义为开发新产品满足市场需求的能力、将恰当的工艺技术应用于生产新产品的能力、开发或采用新产品与处理技术以满足未来需求的能力、响应竞争者产生的随机性技术活动与非预期机会的能力。企业创新在本质上是指在外部环境动态变革产生的机会或内部能力模块间发展不均衡产生的价值潜力驱动下的一种系统性求变或应变以获利、*终获得竞争优势的系列组织活动。有学者将创新能力归纳为变异信息感知与获取能力(变异感知能力)、信息意义与价值诠释能力(信息诠释能力)、创新决策与实施实现能力等四个能力模块。这种从过程角度对创新能力的定义,能够较全面地反映创新的过程,但缺乏从整体上理解和把握企业在创新能力上的独*性。
其次,从要素角度分析,创新是一种以技术创新为核心、以战略创新为方向、以市场创新为途径、以管理创新为基础、以组织创新为保障、以制度创新为动力的增加企业价值、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工具和手段(刘海兵和许庆瑞,2019,2020),即创新能力需借助企业的战略、组织、人力、制度等职能呈现。随着熊彼特创新理论提出后学者对创新研究的深入,学界逐步形成技术创新(technology innovation)(Dosi,1982)、市场创新(market innovation)、组织创新(organizational innovation)、文化创新(culture innovation)、合作创新(collaboration innovation)等职能创新研究成果,因而形成了组织创新能力、文化创新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创新能力等。综合以不同职能为基础的创新能力,尽管其聚焦企业创新的方面不同,但其本质上是一种能够产生新产品、带来新流程、提供新服务从而提升企业市场表现的能力。很显然,从创新内容研究的创新能力容易从某个特定角度深入挖掘企业竞争力增强的微观机制,但不利于从整体上把握企业创新的方向和进程,容易陷入为创新而创新的“创新陷阱”。
*后,当关于创新的研究由过程和要素进入到职能间如何组合以发挥更好的协同创新优势时,意味着创新理论研究进入了“创新范式”研究阶段。而对创新能力的定位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创新范式的影响。范式*早可追溯到库恩(Kuhn)1962年的著作《科学革命的结构》(The Structure of Scientific Revolutions),他引入“范式”一词以阐述科学研究需要遵循的基本范例,有但不限于模式、模型、规范等意义,描绘了“基于范式及其变革的科学发展的动态图景”。“范式”在创新经济学领域的发展主要存在三个主流,即技术范式(technological paradigm)(Dosi,1982)、技术-经济范式(techno-economic paradigm)(Freeman and Boeker,1984)和创新范式(innovation paradigm)(Kodama,2017)。由“范式”的概念可知,创新范式是用以描述创新组织方式的模式、模型、规范等,是一套相对固定、可以被人们认知为规律或者某种格式化组织的创新范例。根据刘海兵和许庆瑞(2020)对创新观理论发展阶段的厘定,这与20世纪80年代开始兴盛的战略管理理论密不可分,这个阶段不仅将创新作为一个单独的职能要素,而且以战略导向构建了职能要素间关系,真正意义上的“创新范式”从这个阶段开始涌现,创新起到驱动战略实现的作用,出现了根本性创新(radical innovation)、模仿性创新(imitative innovation)、渐进性创新(incremental innovation)、突破式创新(breakthrough innovation)、颠覆性创新(disruptive innovation)(Christensen,1997)、原始性创新(original innovation)、开放式创新(open innovation)(Chesbrough,2003),还有扎根中国创新实践提出的自主创新(indigenous innovation)、全面创新(total innovation)(许庆瑞,2007)等。不同的范式针对不同的创新问题有不同的比较模式化的创新解决方案,不同的创新范式也会产生与之对应的创新能力,将其作为衡量创新范式实施效果的检验尺,由此涌现了颠覆性创新能力、根本性创新能力、原始性创新能力等,如原始性创新能力强调能够带来破坏性洞见或颠覆性科学发现的基础性新颖知识的能力(O’Connor,2008)或在基础研究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在高技术领域内取得重大创新的能力。随着创新范式的演进,创新引领的发展阶段开启了创新重要性的新阶段,这个阶段开始将创新置放于比企业战略更重要的位置,在社会与企业的共生关系中寻求价值的平衡,代表性的创新范式有责任式创新(responsible innovation)、有意义的创新(meaningful innovation)(陈劲等,2019)及创新引领(leading innovation)(刘海兵和许庆瑞,2020)。
部分创新范式及测量见表1.1,基于创新范式理解的创新能力,能够从创新引致的结果衡量创新能力的性质、范围和强度,有利于从总体上把握创新使企业自身与竞争者处于何种创新位势(position),越来越受到学界关注。但其需要置放在企业情境、发展阶段的动态环境中才更有价值,目前这方面研究还比较薄弱。
2.“能力—创新能力”研究脉络
有关企业能力的研究文献已十分丰富,*早由Selznick(1957)提出,认为能够使一个组织比其他组织做得更好的特殊物质就是组织的能力。到20世纪80年代以后,能力见诸资源(resource)(Wernerfelt,1984;Barney,1991;Peteraf,1993)、才能(capability)(Stalk et al.,1992;Teece et al.,1997)、技术能力(technological competence)(Prencipe,1997;Patel and Pavitt,1997)、技能(skill)、无形资源(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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