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乡村振兴再次做出了深刻论述和全面部署: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 。这既阐明了乡村振兴与建设现代化国家的关系,又揭示出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是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集中体现。因此,推动乡村振兴,不仅是农村和农民的事,更是全党和全国人民的事。
乡村振兴的目标是什么?一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14 亿多人口的大国,只有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才能掌握建设现代化国家的主动权。二是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使农民富裕幸福,农村和谐秀美。前一个目标是“国之大者”,后一个目标是民之所盼,必须相辅相成、同步推进,才能相得益彰。怎么实现乡村振兴?扎实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其中,人才、组织是主体,产业、文化、生态是客体,振兴主体的目的是振兴客体。不仅要提高乡村专业人才的比重,更要提高广大农民的文化科学素质;要充分发挥乡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振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发展农民需要的各种新型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提高农民推进乡村振兴的组织化程度。振兴乡村的产业、文化、生态,实际上就是要充分发挥乡村的这些特有功能。乡村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它具有城市不具备但却是整个国家发展不可或缺的特有功能,那就是巩固农业基础、守护青山绿水、传承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因此,乡村振兴,不能简单地比照城镇建设的路子。习近平总书记讲过,搞新农村建设要注意生态环境保护,注意乡土味道,体现农村特点,保留乡村风貌,不能照搬照抄城镇建设那一套,搞得城市不像城市、农村不像农村 。因此,推进乡村振兴重在发挥乡村的特有功能。城市和乡村有着不同的功能,这就和一个人一样,人有五脏六腑、四肢五官,它们各有各的功能,缺一不可;五脏六腑完备、四肢五官齐整,才是健康的人,否则就是病人、残疾人。一个国家也是如此,只有使城镇和乡村各自所特有的功能都得到充分发挥,国家的现代化进程才能是健康的、完整的,否则就是残缺的、不完整的。
如何才能使乡村在发挥其特有功能的同时,实现农民的共同富裕?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已经提出了很多措施,包括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深化农村改革和推进农业经营体制创
新、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等,同时,还明确提出要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相信只要切实落实好这些政策举措,就一定能够加快提升
农民的富裕程度。但对当前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现实不可低估。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衡量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程度的重要指标,要看到,我国经济的增长情况和城乡居民的分布格局都与十几年前有了很大的不同,所以,以往的经验不见得适合当下和今后。因此,从现在起,就应当抓紧对农民人均收入的增长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缩小的前景进行规划,以使这两个指标与我国基本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时的状况能够相称。
(2022 年 11 月 26 日在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主办的“共同富裕大家谈”活动
上的讲话)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