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地方性视角下乡土景观识别与分类体系
乡土景观的形成受到人地关系的重要影响,体现出明显的地方性特征。因此,在地方语境下对乡土景观识别并进行体系构建具有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1.1 乡土景观概念辨析
乡土景观是一个具有浓厚文化意味和社会指向的概念,这一特质导致乡土景观的概念和属性至今仍然不确定。与乡土景观的概念和属性有关的学术概念和研究主题包括乡村景观[1]、乡村文化景观[2]、农村文化景观[3]、传统乡村地域文化景观[4]、村落文化景观[5],这些概念主题虽然在定义和范畴上与乡土景观具有不一致性,但实质上都认同该类景观的文化和地理特性以及人地关系的本质。
“谁应该属于哪个群体或被排除在外,将取决于哪些特征被视为具有决定意义”[6],根据迈克 克朗(Mike Crang)的观点可以推断,一些文化景观之所以能作为乡土景观在于其拥有典型的乡土特征,而对于乡土的理解决定了对乡土景观特征的理解和归纳。乡土在文化上是虚拟的,它是中国自农业社会特征确立以来,在农业生产地域上形成的形态上特殊但形象上一致的文化概念。中国人对乡土抱有的一致文化映像受到了源流长远的“田园诗”的影响,从《诗经》中对田园场景的朴实描述到东晋陶潜、唐代王维、南宋范成大等田园诗名家的佳句名章,以传统农业生产、农村生活、乡村环境为基质的乡土田园映像在中国人的脑海中深深扎根。城乡二元结构是中国城市与农村之间最广泛和深刻的差异,在此影响下城市和农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形态有着显著的区别,这使得大多数人对城乡区别的感知具有敏感性,而地理差异则是这种感知的重要维度。因此,在中国人的一般映像中,乡土多指向传统的、记忆的、地方的、自然的等。
理解了乡土含义后便不难认识乡土景观。在众多概念中,乡土景观的本质皆被阐述为人地关系的反映,其内涵的落脚点各有区别,包括一种文化景观[7]、文化现象的复合体[8]、生活方式的呈现[9]、地域综合体[10]、乡村复合生态系统等[11],出现这种差异的原因在于研究者地理学、人类学、风景园林学、景观生态学等不同的学科背景[12]。本书中,首先,作者认为乡土景观属于景观,即乡土景观具有景观“任意空间尺度上的空间异质性”[13]的本质内涵。其次,作者认为乡土景观属于一类文化景观,具有文化景观“呈现文化脉络在地理空间上的异质性”的内涵。另外,新文化地理学观点认为文化景观是文化的表征与实践的产物,可视性是文化景观结构的核心[14],而这种可视性强调文化景观表征与实践中观看者的位置和视像。因此,结合对乡土和景观两个关键概念的探讨,认为乡土景观是“存在于乡村地域内的,自然发生和存续的,具有地方文化特性的可视事物”。
1.2 地方语境下的乡土景观识别
1.2.1 乡土景观的地域系统划分
乡土景观的形成与发展受到宏观自然地理环境与微观自然地理环境的共同控制,同时其作为一类具有明显文化属性和社会意指的景观,形成过程中又受社会文化、经济形态、精神信仰等因素的影响,呈现出生成、演化和维系上的系统性,是一种典型的地域系统。研究乡土景观在地理空间上的分异规律,划分出域内形态一致、区间界别明显的乡土景观分区是乡土景观地域系统研究的首要任务。
地域划分与景观区划研究尤其关注区划的基本原则和依据,不同原则指导下的不同划分指标选取对地理分区结果有根本性影响[15,16]。所以,确定主导性、层次性、综合性相结合的乡土景观区划指标体系是开展相关研究的首要任务。乡土景观最本质的特征是乡村自然地理环境特征和其所蕴含的乡土社会文化意义,因此乡土景观宏观分区应从自然和人文本底两个方面来考虑。自然地理要素是人文地理综合区划的首要依据[17],也是形成不同传统聚落基本形态和景观意象的主导因素[18]。相关研究中自然地理要素选取主要为海拔、干燥度、≥10℃积温构成的自然生态指数[17],降水量、纬度、地貌地势组成的地理环境要素[18],气候、地形地貌、建筑取材组成的自然地理环境要素[19]。人文地理要素在文化景观综合区划中的重要性仅次于自然地理要素,也是许多景观区划的重要依据。
综上所述,乡土景观的地域划分与景观区划应坚持主导性、层次性及综合性的原则,在乡土景观的宏观分区中应坚持自然地理环境和社会文化背景两大主导性要素,结合相关研究并依据乡土景观的本质特点,提出自然地理环境应以气候和地形为主要依据,社会文化背景应以农业形态、地域文化意象、聚落形态为主要依据。在乡土景观微观分区中,应坚持指标依据的综合性原则,根据区域特点综合选取自然地理、社会文化、聚落景观、人口民族、精神信仰、经济地理、政治地理、历史地理等多要素体系,利用要素叠加、空间分析与综合研判对乡土景观区系划分进行研究。
1.2.2 场所中的乡土景观生产
区域性是地理事物的本质,几千年来中国广袤的水陆国土上形成了地域差异明显、各具形态和特色的乡村地域系统。乡土景观是乡村人地关系长期作用的产物,是乡村生活和生产习惯在大地上的映射,赋存于不同乡村地域的乡土景观自然也具有各自区域的特征,甚至可以说,乡土景观本身就是乡村地域性的表征和写照,而场所性(genius loci)则是认识地域的有力工具。场所性亦被译为场所精神,对场所性的研究兴起于舒尔茨提出的场所精神与建筑现象学理论[20]。在广泛的研究文献中,场所性与地方(place)理论的界别并非十分明显,有时将场所理论约同于地方理论的研究[21-23]。场所性是令某个地方难忘、独最、不可复制的特征,是对包括自然要素、文化表达、感知体验等地方特质的理解与联结[24]。场所性是场所的“灵魂”或精神力量[25],是中文“人杰地灵”中的“地灵”,场所性的依托不仅是单纯的物质空间,还承载了人们认知空间的历史、经验、情感、意义和符号[26]。从场所性的角度认识乡土景观的地域性,则是从场所的物理空间和文化空间中分别对乡土景观进行识别。
乡土景观首先存在于场所的物理空间,这个物理空间是指特定乡村地域所具有的气候、地形、土壤、水文等地理要素系统构成的乡土自然环境。乡土景观生长于特定的自然环境,又在发展过程中保持与本地环境的联系,这是乡土景观的“在地性”(localization)。乡土景观的在地性表现为任何乡土景观的物质载体都是生养于乡土自然环境的,物质本源都属于区域自然环境的一部分,形态和表达受到各种自然要素的引导和制约,其某些构成甚至在长期作用机制下重新化作了自然环境的一部分,以至于某些“自然中的乡土”和“乡土中的自然”已经无法明确分辨(如人工种植的大面积竹林)。通过梳理、分析与反思乡土景观存在形态的发生机制与发展规律,总结出乡土景观在地的地理特征识别模型(图1-1),根据该识别模型,梳理出乡土景观在地的地理特征示例表(表1-1)形成参照。
社会的本质是一定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构成的总和,以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的小农经济是乡土社会的最基本的经济基础[27],而发生于这个经济基础之上的土地制度、宗法、礼制、差序格局及更抽象的精神信仰等上层建筑则是乡土社会的表征。乡土景观发生于乡土社会,是乡村人地关系长期作用的产物和乡村生产生活习惯在大地上的映射,而乡村人地关系和生产生活习惯本质上与乡土社会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异质同构。由此观之,乡土景观也是“乡土社会表征之表征”,其具有乡土社会历史的、政治的、文化的、社会的特征,是内含乡土记忆、经验、情感、文化和意义的主体。
乡土社会的区域性决定了乡土景观的在场性,乡土景观的表现形式符合乡土文化的地域脉络,其存续融洽乡土文化的空间氛围,乡土景观是地方文化意义的表象。考察乡土景观的在场性,就是识别乡土景观及乡土景观符号的意涵和所指是否符合本地土地制度、宗法、礼制、差序格局、精神信仰等制度要求,审视乡土景观及乡土景观符号的色彩、形状、制式、功能、大小、厚薄、距离、位置、速度、方向、数量、材料、手法等特征是有理或是无端的、协调或是突兀的、有本或是无源的、延续或是异化的、连续或是断裂的、合适或是失当的、顺和或是倒逆的
1.2.3 地方感下的乡土景观维系
乡土景观是乡村地方性的集中体现,而人文主义地理学派所认识的地方性是主体性的,其与地方人群的经验、记忆、认知和情感密切相关而呈现出建构性,因此可以说乡土景观的在地存续也相应呈现出动态的演变,而作为地方这一构念异质同构的两个方面,地方感成为认识和解读地方性演变的重要路径。地方感作为经由主体经验形成的人与地方在情感上的联结,其主要的解析路径自然是从与乡村地域有深刻关联的当地人感知入手,但在乡村旅游成为我国乡村地方性演变的重要营力的背景下,借由旅游体验形成的地方感同样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旅游者的地方依恋[28]。因此,从乡土景观感知要素和乡土景观特性影响地方感的因素认知评价入手,基于在地群体和旅游者两个主体的乡土景观地方感调查,对解读乡村旅游场中乡土景观体系存续机制和演变过程具有重要意义。
1.3 乡土景观的分类体系
1.3.1 乡土景观的要素与结构
乡土景观的要素指的是构成乡土景观形态和意涵的,存在于乡土空间的各种背景、素材和符号,也称为乡土景观的构成元素[29]。乡土景观发生、存续的场所是乡村物理空间和乡土文化空间的同构,因此构成乡土景观的要素体系首先区分为乡村自然要素和乡土文化要素。乡村自然要素为气候、地形、土壤、水文、生物等要素体系,乡土文化要素既包括物质性乡土文化要素(如乡土聚落、农业事物、生活事物),又包括非物质性乡土文化要素。乡土文化中的非物质性乡土文化要素并非一致可见的或不可见的,而是具有外显的遗产性要素和内隐的意识性要素两种本质划分。外显性的非物质性乡土文化要素指能通过主体实践、展演、表现等方式实现视觉化和物质性特征的乡土文化,包括集体记忆、乡土印象、文艺、民俗;内隐性的非物质文化要素指隐含于一定的符号形式与景观形态之中,需经由信息接收、知识沉淀、反思、创造等思维活动才可感知的文化意义(如地制、宗法、礼制、差序格局、观念、信仰)。综上所述,乡土景观要素体系划分如图1-2所示。
乡土景观的结构指乡土景观体系中各部分的基本划分和组合,是依据乡土景观受人类活动影响的程度和表现的人地关系基本形式对乡土景观基本性质进行区分。在乡土空间中,由气候、地形、土壤、水文、生物等要素构成的乡土自然环境是受人类活动影响最小的自然景观,而其余乡土景观皆受人类活动较大程度的影响,属于文化景观。按照乡土文化景观表现的人地关系基本形式,将其划分为生产性景观、生活性景观和社会性景观。乡土景观结构如图1-3所示。
1.3.2 乡土景观的类型体系
基于乡土景观的要素体系与结构划分,按照成因控制、主体功能划分、形态划分相结合的原则,并借鉴相关乡土景观分类成果[30, 31],将乡土景观体系界定为大类、类、亚类三个层级。其包括乡土自然环境系统、传统乡村基础设施、传统农业系统、乡土聚落系统、乡土文化形态5个乡土景观大类,气候、交通设施、田地景观等17个乡土景观类,道路、生产水利、水田等54个乡土景观亚类,并对部分类型列举了典型景观予以说明(表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