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非市场服务测度涉及的基本问题
为了正确、科学地测度非市场服务产出,首先必须要明确测度背景、测度对象及其特点、测度内容、测度原则等基本问题。因此,本章首先通过分析非市场服务测度的研究背景,明确测度的必要性以及可行性依据;其次通过分析非市场服务的内涵、特点,以及其生产主体的界定及职能,从而确定测度的基本内容及范围;*后在对非市场服务测度特性分析的基础上,构建非市场服务测度工作所需遵循的相关原则。
1.1 研究背景、意义及框架
伴随着非市场服务的理论及核算方法的产生及发展,非市场服务的测度研究逐渐形成并发展起来,并在经济核算理论与实践以及非市场生产管理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1.1.1 非市场服务测度的研究背景
1.非市场服务理论产生的背景
亚当 斯密无疑是历史上*早阐明服务业特殊性质的经济学家,在其著作《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开创性地将人类劳动区分为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并从价值角度分别对其进行了定义。亚当 斯密虽未直接指明服务劳动为非生产劳动,但他当时认为的非生产劳动者主要是由政府官员、家仆等人员构成,而这些人员都可属于当今服务业从业者范畴,其非生产劳动成果都是服务。亚当 斯密还进一步对非生产劳动的性质进行了分析研究,认为从使用价值角度看,非生产劳动是“有用”的,而从价值形态角度看,非生产劳动不是“生产”的。
马克思批判性地继承了亚当 斯密关于非生产劳动的理论观点。马克思认为:首先,与其他一般商品的使用价值一样,服务也具有使用价值。其次,服务劳动本身就是服务的使用价值。在为获得服务的交换行为中,劳动是交换对象,服务则是交换的目的所在。*后,提供服务的劳动是非生产性的,因为提供服务的劳动并没有物化于商品之中,而是直接进入了消费过程(蒋萍等,2005)。马克思的服务理论形成的社会背景是当时的生产社会化水平较为低下,大多数的生产都是独立完成的,同时由于生产力水平较低,社会总产品中非物质性产品所占比重较小,进而认为只有物质性生产活动可以创造财富,才算是生产劳动,而将非物质性生产活动即服务劳动排除在外,认为它不能创造财富,只能参与社会的收入分配,所以认为服务劳动是非生产性的。
随着社会劳动分工的日益细化,货物生产与服务生产之间结合得越来越紧密,而且科学技术和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的消费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人们对服务的消费需求不断扩大,甚至逐渐超过对货物的消费需求,同时服务生产部门的就业人口比重不断提高。在此背景下,现代服务理论得以形成并发展。
现代服务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非市场服务理论也逐渐孕育而生。非市场服务理论产生的一个重要历史背景是,20世纪30年代初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爆发的经济大危机推动西方经济理论学说发生了一次重大转变。凯恩斯在1936年发表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彻底否认了亚当 斯密学派提出的市场经济在“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下可完全自我完善的市场机制,一改亚当 斯密以来的自由放任经济,而主张资本主义经济应完全纳入政府的“全面干预”之下。
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市场交易主体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他们都符合“理性经济人”的假设,即各交易主体都是以追求自身利益*大化为交易目的的。各交易主体在市场价格机制的约束下进行生产活动,并按照等价交换原则进行市场交易活动。通过这些市场活动,各主体*终实现自身个人利益*大化,同时促进社会整体利益的增加。因此,市场经济体制的优势在于,它能对有限的社会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使社会生产达到*优状态,从而带来相应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虽然市场经济体制的优势十分明显,但与其他经济体制一样,市场经济体制也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如市场供给的商品和服务具有外部性、公共商品和服务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征、市场信息不对称等。市场经济体制的这些缺陷在世界经济大危机之后越来越难以回避。解决的办法只能是,政府发挥弥补市场缺陷的能力,介入市场失灵的领域,并对该领域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因为政府有弥补市场缺陷的能力。比如,政府以非市场的方式解决具有外部性的商品和服务的供给问题,使资源达到*佳配置状态;对于公共安全、司法、基础设施等私人无法提供的公共产品,可由政府部门生产及供给。公共产品中的公共服务是指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提供的服务,而大部分的公共服务都属于非市场服务,并且主要由政府部门提供。
基于以上背景,非市场服务理论得以产生并快速发展。
2.非市场服务核算产生的背景
我国的非市场服务核算方法体系主要产生于两方面背景之下:一是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ystem of national accounts,SNA)的建立和发展过程的大背景;二是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建立和发展过程。
1)SNA的建立与发展历程
SNA正式诞生于1953年(简称SNA1953),当时是以联合国统计委员会的名义公布了“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及其辅助表”,进而“提供了一个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报告国民收入和生产统计的框架”,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开始进入有序状态。SNA1953的重点在于国民收入和生产的核算工作,它对核算内容的体系化只是基础性的、初步的。
伴随核算理论及方法的不断发展,SNA也得以不断完善。自SNA1953之后,联合国等组织对SNA进行了三次重大修订,其成果分别是《国民经济核算体系(1968)》《国民经济核算体系(1993)》《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8)》,以下对应简称SNA1968、SNA1993和SNA2008。
从SNA1953到SNA1968,SNA处于基本框架体系的建立与初步完善时期,核算的重点内容主要集中于市场交易活动方面,并且由于非市场交易活动具有无市场价格、缺乏计量单位等特点,非市场服务核算是其中的薄弱环节。
与SNA1968相比,SNA1993的基本核算内容并没有显著扩展,主要变化体现在国民经济核算原理的更新、澄清、简化、协调一致等方面。但SNA1993关于非市场服务的产出核算提出了指导性建议,对政府和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性机构生产的各种非市场服务进行估价时,采用加总其生产期间的成本的核算方法,且假设生产的非市场货物和服务的净营业盈余总是为零,即非市场服务产出等于中间消耗、雇员报酬、固定资本消耗与其他生产税(减去生产补贴)几项之和。
SNA2008是SNA1993的更新版本,是目前SNA的*新版本。与SNA1993相比,SNA2008的核算框架并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其更新之处主要体现于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在核算当中引入20世纪90年代后愈发显著的经济特征,详细阐述了越来越成为热点话题的重要观点,并说明了如何在国民账户中处理这一系列广泛主题。
二是对核算方法进行了优化,如SNA2008引入了“补充”项目和“补充”表,使国民账户体系的应用更加灵活,同时注重SNA与其他国际统计标准的协调一致,进而增强了国民账户在统计体系的中心地位。
SNA2008关于广义政府和公共部门方面的更新主要包括:首先,为了进一步开发关于政府的核算标准,澄清并改进了相关原则;其次,对政府和公共部门与经济体其他部门之间的界限做了进一步的澄清;*后,澄清了关于公营公司支付的超级红利、对公共企业的注资等项目的处理方法等。而对于非市场服务的估价,则继续按照SNA1993中相应的方法进行。
2)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建立与发展历程
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发展先后经历了物质产品平衡表体系(system of material product balance,MPS)模式阶段、MPS与SNA并存阶段和基于SNA模式的发展阶段三个阶段,这是始终与中国经济体制和经济管理模式的演变过程相适应的。
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第一阶段是MPS模式阶段,这与当时中国的计划经济体制模式相适应。但伴随中国经济体制的发展变化,尤其是改革开放后中国服务业的逐步发展,MPS模式的缺陷日益突出。MPS模式的主要缺陷表现为生产范围过于狭窄,仅局限于五大物质生产部门,而无法反映大部分提供服务产品的非物质生产部门的生产活动情况,进而也无法反映整个国民经济循环全貌,其核算结果更无法进行国际比较。所以MPS模式越来越无法满足中国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需要,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发展进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是MPS与SNA并存阶段。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为适应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开始由MPS向SNA转型。在总结中国核算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国家统计局于1992年发布了《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试行方案)》(简称《试行方案》),并要求全国分步实施。为实现相关核算内容的前后衔接,该方案仍然保留了MPS的部分相关内容,而基本框架、内容和方法等方面则与SNA体系相一致,体现了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时期的特点和要求。
自1993年开始,中国完全取消了MPS模式的核算工作,这标志着中国MPS与SNA并存的核算体系的终结,并开始与国际接轨,完全参照SNA模式进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发展进入第三阶段。此后,中国国民经济核算的内容日益完善,核算方法不断改进,在国民经济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且,伴随中国在世界经济中的重要性日渐凸显,中国国民经济核算及其结果已经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在此基础上,国家统计局从1999年开始总结1992年后中国核算制度改革和实践的成果经验,深入研究并吸取联合国SNA1993所提出的*新国际标准,对原体系进行了修订,于2002年发布了《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简称核算体系2002)。
核算体系2002对《试行方案》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修订。在核算体系2002中,所有常住机构单位由政府部门、住户部门、非金融企业部门和金融机构部门等四大机构部门构成。其中,政府部门主要包括各种行政单位和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向社会和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并通过转移支付对社会收入和财产进行再分配,其资金主要来源于征税和其他方式。由于当时我国民营非营利组织还比较少,而多数的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性机构单位都是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核算体系2002中将所有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单位全部划入政府部门,没有单独列出。因此,核算体系2002中的非市场服务的主要内容是指向社会和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服务生产的主体主要是政府部门,核算的方法也与SNA1993中的相一致。
从核算体系2002发布至2016年的十多年间,随着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不断改进和完善,以及新国际核算标准SNA2008的发布,国家统计局于2017年发布了《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简称核算体系2016)。与核算体系2002相比,核算体系2016的主要变化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7)。
第一,调整了基本框架,包括不再单独设置国民经济账户、将价格指数和不变价核算单设一章、调整了资产负债表的结构、增加了资产负债交易变化表和其他变化表、充实了扩展核算,以及取消了投入产出核算中的直接消耗系数和完全消耗系数计算方法等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联系不够密切的内容。
第二,更新了基本概念和核算范围,包括引入了“经济所有权”“知识产权产品”“雇员股票期权”等概念,明确了“实际*终消费”的概念,按照SNA定义修订了“生产者价格”概念,并扩展了生产和资产的范围。
第三,调整和细化了基本分类,包括单独设置了“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部门、增加了产品分类、调整了GDP支出项目分类、细化了非金融资产分类以及修订了金融资产分类。
第四,修订了“总产出”“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资本形成总额”“财产收入”“社会保险缴费”“社会保险福利”等基本指标。
第五,改进了核算方法,包括改进了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产出、间接计算的金融中介服务产出、中央银行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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