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与自主创新》:
建设国家创新体系,要建设军民融合的国防科技协同创新平台。要按照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总体要求,健全宏观统筹机制,遵循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规律,构建统一领导、需求对接、资源共享的军民融合管理体制;开展军民协同创新,从基础研究到关键技术研发、集成应用等创新链一体化设计,构建军民共用技术项目联合论证和实施模式,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军民科技创新体系;推进军民科技基础要素融合,统筹军民共用重大科研基地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双向开放、信息交互、资源共享;积极引导国防科技成果加速向民用领域转化应用,发挥国防科技创新重要作用,加快建立健全军民融合的创新体系,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科技深度融合发展新格局。
建设国家创新体系,要优化创新治理,构建统筹配置创新资源的有效机制。创新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对现有规则的突破,支持和鼓励创新,要求政府对其可能带来的突破有更加灵活的应对,对创新提出的新制度需求有更加果断的决策。建设国家创新体系,改进创新治理的关键,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加快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多元共治的创新治理体系。长期以来,政府、市场、社会在创新发展中的定位不够清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各类创新主体错位、越位、缺位现象普遍存在。对此,一方面,政府必须有意愿、有能力与时俱进,建立更具决策力、包容性和灵活性的授权与管理机制,在创新治理体系建设上下真功夫。要积极转变政府职能,从关注科技转向强调创新、从注重管理转向完善治理,尤其是加快从政府直接驱动科技创新逐步转为由功能性平台主导推进创新创业、服务创新创业;要着力改革创新导向的经济制度体系,优化科技投入和创新资源配置,调整人才工作机制等要素,建立健全激励创新的税收、贸易、技术和人才制度,构建完善市场制度、创新政策和政府监管的“创新三角”;要强化政府对重大科技工程的支持和责任履行。重大科技工程的组织实施,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非一般企业和研究机构所能决策和承担,这就需要政府发挥行政管理职能,科学地进行战略决策和规划,有效地进行工程建设和管理,有力地提供支持和引导,确保重大科技工程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要强化市场驱动力,让企业家主导创新发展。企业家作为企业的“当家者”,是技术创新活动的主导者,企业家是否愿意创新,关键是看创新能否带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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