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评价对象为2022年1月1目前认定的湖南省49家高新区,包括8家国家高新区和41家省级高新区,实际参与本年度评价排名的高新区为46家(望城、开福和衡阳白沙绿岛高新区未参与评价排名)。《报告》采用《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2年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综合评价考评办法)的通知》(湘科发[2022]63号)文件印发的指标体系。
《报告》从“五好”(规划定位好、创新平台好、产业项目好、体制机制好、发展环境好)角度总结了全省高新区2021年的发展成效,并对全省高新区整体创新发展情况以及创新发展指数情况进行了分析研究,从创新资源配置、产业结构优化、绿色安全发展、协同开放创新、综合质效提升五个角度提出相应的发展建议;围绕28项二级指标对全省高新区进行分模块、全方位地分析,并对参与评价排名的46家高新区进行个性化剖析,分析其创新发展优劣势,提出对策建议。《报告》从不同层面对全省高新区2021年度创新发展情况进行客观地监测和评价,以期为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高新区的分类指导、动态管理和服务优化等提供决策支撑,为各高新区管委会加强园区建设提出对策建议,为关注和研究高新区发展的研究人员提供参考,为社会各界关心关注湖南省高新区发展提供窗口,共同唱响湖南省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序曲,见证科技创新发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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