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药武器经过一系列发展,至两宋时期已成为当时东亚大陆各政权武库中的必备武器。宋王朝自不必说,自北宋初期便致力于发展火器。开宝三年(970 年),宋兵部令史冯继昇向宋廷进献火箭及其使用方法,得到了宋太祖的嘉奖。此后,因进献火器而获得嘉奖的记录史不绝书。这时的东亚地区各政权,因唐朝以来的技术扩散,其技术水平整体提高,就连中原王
朝的传统利器“弩”,他们也会制造。所以,火药武器的发明和使用并没能使赵宋王朝获得巨大的军事优势。至辽道宗时期,辽王朝也掌握了火药武器的制作技术。不过,这时的大多数火药武器并不是后世人们印象中那种“轰天震地”的爆炸武器,而是以不易熄灭的火焰与随之产生的烟雾为主要杀伤性能,可以说是古代“火攻”的延续。因此,这时的火药在配制时都会加入各种助燃物质和有毒物质以增加其威力,如艾草、油脂、桐油、沥青以及各影视剧中经常出现的草乌头和砒霜。
经过现代科学家的研究,宋代兵书《武经总要》中记载的北宋前中期三种典型火药,均无法胜任管形射击火器发射药的任务,因为它们只有暴露在空气中才能充分燃烧,在密闭容器或管状器则不能。
但随着技术的进步和人们对火药认识的提高,火药在密闭容器中的燃烧性能渐渐被开发出来。南宋名臣陈规在守御德安时遭到一股叛军的进攻,叛军用巨型攻城器械“天桥”(应该是一种类似行天桥或吕公车的攻城器具)逼近城垣时,陈规一面用两条长2.5 丈(约8.3 米)的巨型托竿挡住“天桥”,一面用投石机和各种火攻设备以及自己创造的“火枪”摧毁“天桥”,最终击退了叛军的进攻。
根据学者的推测,这种“火枪”应是在一杆传统的长枪上绑上一节特制的竹筒。竹筒内部结构,类似于现在节庆时使用的那种放在地上点燃底部后喷出焰火的烟花。这种竹筒里面装着一种名为“火炮药”的火药,点燃后会喷射出能够焚烧器械的火焰。为了能烧到敌军的攻城器械,且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持枪者的安全,所以绑缚竹筒的枪杆不能太短,于是便需两人
操作:一人持枪,一人点火。这种管形火器的出现,说明北宋末期,至少在南宋初年,宋人已对火药有更进一步的认识,研制出了在管状空间也能充分燃烧并能喷出火焰的火药配方。这种火器的设计原理后来被用到了出名的“梨花枪”、“喷筒”等火器上。至明代著名军事家茅元仪的军事著作《武备志》成书的年代,与这种火枪相同原理的火器已有十余种。一般意义上认为此种火器便是最早的管形火器。
随后出现的管形射击火器便是声名在外的突火枪。根据《宋史》记载的“以钜竹为筒,内安子窠,如烧放,焰绝然后子窠发出,如炮声,远闻百五十余步”,早期人们将突火枪复原成一种使用一大截喇叭形竹竿,并在末端加上一个把手的火器。这种复原自然和事实相去甚远。首先,自然界并不存在这种喇叭形的竹子;其次,即使真有这种喇叭形的竹子,以竹子受热易裂的特性,做出如此形制的突火枪也必然十分危险。原文中形容竹子的“钜”有大和坚硬的意思,所以突火枪应该是使用不长但是粗大的一节竹筒作为“枪管”。为了防止爆裂,可能在竹筒的外壁缠有绳子、铁丝或包了皮革。至于“子窠”是“子弹”还是其他什么,需进一步考证,但突火枪的存在说明当时的火药在管形火器中已能产生足够的推力。明代兵书《武备志》中记载的一种名为“无敌竹将军”的火器,极有可能是这种火器。
前言
冰与火之歌——爱尔兰独立战争
马其顿王朝最后的荣光——拜占庭统军帝王传(终结篇)
中国古代战车、火器、车营简史
雾月政变——无血的权力之战
诺曼征服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