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一、研究对象与立场
二、研究现状与评述
三、研究价值与方法
四、研究结构与创新
第一章 拟制规范的现象描述
第一节 立法的实证分析
一、立法自觉或立法惯性:立法惯性中心主义
二、立法面向或司法面向:立法面向中心主义
三、边缘规范或中心规范:非拟制规范中心主义
第二节 司法的实证分析
一、法律适用方法的困境:裁判说理的粗糙性
二、法律适用方法的出路:实践供给理论命题
三、法律适用方法的指引:方法论具有指向性
第三节 可能的初步结论
第二章 拟制规范的基础理论
第一节 拟制规范的基本概念
一、法律拟制与拟制规范
二、拟制规范与基础规范
第二节 拟制规范的规范性质
一、基于不可反驳性的讨论
二、拟制规范性质的多元化
第三节 拟制规范的类型区分
一、区分方法反思与继受
二、实质与形式拟制规范
三、简单与复杂拟制规范
第四节 拟制规范的相似范畴
一、拟制规范与类推适用
二、拟制规范与准用规范
三、拟制规范与推定规范
第三章 拟制规范方法论功能
第一节 方法论功能的地位
第二节 方法论功能的类型
一、对事实判断的功能
二、对价值判断的功能
三、对解释选择的功能
四、对立法技术的功能
五、对司法技术的功能
第三节 方法论功能的反思
一、理论转型之弊:从责任竞合到法律拟制
二、法律适用之难:从定性之争到适用无解
三、法律发展之策:竞合与拟制方法的融合
第四章 拟制规范方法论构成
第一节 拟制规范的法理基础
一、拟制规范的理论难题
二、学说谱系与哲学互动
三、法理基础与具体方法
第二节 拟制规范的一般结构
一、一般结构的视阙观基础
二、一般结构的循环论困境
三、一般结构的概念论困境
四、一般结构的重构论方案
第三节 拟制规范的论证规则
一、从哲学范畴到民法意义
二、“性质”对拟制规范的解释力
三、“性质”是疑难的民法学方法论
四、“性质”与拟制规范的适用
第四节 拟制规范的适用边界
一、问题及其意义
二、书面形式法律功能与拟制规范例外品格
三、书面形式强制规范的立法配置与性质区分
四、书面形式拟制规范的直接或参照适用
五、解释或类推适用书面形式拟制规范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