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序
第一章 互联网金融犯罪的立法现状、问题与完善
第一节 互联网金融犯罪的立法趋向
一、《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互联网金融犯罪仍秉持重刑化刑事立法趋向
二、《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互联网金融犯罪修正内容明确关注焦点突出
第二节 互联网金融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一、互联网金融犯罪最新刑事立法中法定刑的调整
二、互联网金融犯罪最新刑事立法中的罚金刑无限额化
三、互联网金融犯罪最新刑事立法提高个罪入罪门槛
第三节 互联网金融犯罪立法存在的问题与完善
一、忽视互联网科技带来的新型金融刑事风险
二、缺乏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进行刑法规制的内容
三、须对互联网金融刑法保护的立法进一步完善
第二章 互联网金融刑法的理念研究
第一节 互联网金融刑法的政策定位
一、互联网金融市场信息安全保障
二、互联网金融市场风险控制
第二节 互联网金融刑法规制的必要性及其限度
一、刑法规制的必要性:互联网进入存在较大刑事风险
二、刑法规制的限度性:不应阻滞互联网金融创新
第三节 互联网金融刑法规制的路径
一、刑法规制路径:互联网金融的刑事立法限缩与司法谨慎
二、互联网金融刑法规制路径的具体展开
三、互联网金融市场刑法保护的司法完善:投资权益与融资效率的价值平衡
第三章 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刑法问题研究
第一节 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刑事风险及责任边界
一、国内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类型考察
二、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刑事风险样态
三、互联网金融平台可能涉及刑事责任的边界
第二节 互联网金融平台法律规制中的刑民分界
一、P2P网贷平台的法律属性与可能涉及的犯罪类型
二、P2P网贷平台业务行为中可能涉及的刑民分界问题
三、处理涉P2P网贷平台刑民争议案件应坚持的理念与原则
第三节 P2P网络集资行为刑法规制评析
一、P2P网络集资刑法介入的必要性
二、P2P网络集资行为刑法规制的范围
三、P2P网络集资行为犯罪的认定
第四章 互联网时代信用卡犯罪的刑法问题研究
第一节 互联网时代涉信用卡犯罪的对象新解
一、涉信用卡犯罪中“信用卡”含义的重新审视
二、涉信用卡犯罪中“信用卡信息”的含义厘清
三、涉信用卡犯罪对象表现形式的拓展
第二节 互联网时代“冒用信用卡行为”的新理解
一、“冒用”的对象是具有特定关系的金融账户
二、冒用行为的种类更趋多样化
三、冒用信用卡取财的重要特征是“机器人被骗”
第三节 涉第三方支付侵财行为的刑法定性
一、第三方支付方式与传统信用卡支付方式的关系廓清
二、涉第三方支付侵财行为应当属于诈骗类犯罪
三、涉第三方支付侵财行为属于信用卡诈骗
第五章 互联网证券、期货犯罪的刑法问题研究
第一节 互联网时代证券、期货犯罪的类型
一、信息欺诈型证券、期货犯罪
二、信息操纵型证券、期货犯罪
三、信息滥用型证券、期货犯罪
第二节 互联网时代证券、期货犯罪的应对
一、互联网时代证券、期货市场刑法保护的原则
二、互联网时代证券、期货犯罪刑法规制的核心措施
三、互联网金融时代证券、期货市场司法保护规则
第三节 涉人工智能证券、期货犯罪的刑事风险及应对
一、人工智能时代证券、期货市场的刑事风险分析
二、人工智能时代证券、期货市场刑事风险应对理念与防范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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