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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裁判文书语言与说理/裁判文书说理丛书
0.00     定价 ¥ 49.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浙江新华配书)
此书还可采购24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配送范围:
    浙江省内
  • ISBN:
    9787510930508
  • 作      者:
    作者:王道玮|责编:丁塞峨|总主编:宋北平
  • 出 版 社 :
    人民法院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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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进程的不断推进,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在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成为展示人民法院公正形象的载体。从裁判文书的制作看,它是提高司法质量和审判效率的优化工程,是推进司法公正的升华工程,是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民生工程。如何进一步增强裁判行为的公正度和透明度,规范审判权行使,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司法威信,发挥裁判的定分止争和价值带领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维护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设和发展,是本丛书编撰力求实现的目标。
  为此,我们按照优秀法官与学者相结合的原则选择作者,按照应用研究与基础研究相结合的原则架构丛书体系,以《裁判文书论证与说理》《裁判文书语言与说理》《英美法系裁判文书说理——以判例分析为重点》解决通用需求,而《刑事裁判文书说理》《民事裁判文书说理》《行政裁判文书说理》探讨说理实践,在总结、借鉴学界相关成果的基础上,力求有所创新和超过,为提升法官的释法说理能力、提高法院司法公信力和促进“说理型”社会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些许智慧与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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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裁判文书语言与说理》:
  四、裁判文书的逻辑思维要求
  前述中我们谈到了裁判文书思维与一般性思维在思维逻辑上的不同,归根结底,裁判文书的本质是通过辨法析理评判是非、规制行为,即基于事实进行说理,围绕法律展开论证。作为说理基础的事实要达到充分和必要的程度,所有证据和事实也要与讼争的焦点具有关联性,并最终以法律为依托完成裁判过程。
  (一)论点明确,论据充分
  论点在法律文书中就是对案件性质、行为主体的行为事实进行分析认定后得出的结论,它直接关系到应采取什么样的法律手段对其进行处理,所以,论点必须明确。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涉嫌(构成)犯罪,构成何罪;民事案件中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侵犯的对象是什么等,都是法律文书中的论点,它必须要直接、明确地表达出来,决不能含混。任何案件事实本身并不能显示其客观性与真实性,总是需要充足的证据来支持,所以,法律文书中叙述完案情事实后,就要用证据证明它的存在与真实。论据要充分,就是要求所用证据能够足以说明所要处理的案件;证据不足,对事实就难以认定,或者会导致作出错误的判断。所以,在证明案件事实时,证据的选用要恰当、合理。
  (二)围绕案情,详略得当
  法律文书运用逻辑时仅限于本案事实,要求针对案情进行分析说理和论证,一般不作联想发挥。因为法律文书的目的不是为论证理论上的某一命题,而是要对已经认定的案情事实认定性质、分辨是非,依法得出结论。
  所谓分析,是把事物分解成各个侧面和各个发展阶段来认识,以此来寻求事物的矛盾和差异。案情事实是一个整体,其中包括原因、结果、情节、手段、性质、社会危害性等诸多因素,若不能抓住要害阐明事实同法律的关系,便无法说明结论的正确性。所谓概括,是把事物的共同点综合归纳起来,反映其普遍性。概括分为一般概括和特殊概括,前者是从事物的总体中抽引出普遍的内在联系,后者则是从有限的特殊事物中寻求矛盾的普遍性。法律文书常使用特殊概括的方法来对事实的某些问题进行认定。
  案件事实是定案的根据,裁判文书的说理离不开案件事实。用事说理,就是摆事实,讲道理,用事实说话。既不能对已查明事实进行简单重复,也不能脱离事实空谈法律。
  案情事实必须经过当庭举证、质证、认证。只有这样的事实才是裁判所要求的事实。主要是应对证据的采用作详细分析,要阐明是否采用的理由。无论是查证属实的事实,还是依法认定的事实,都应有确凿的证据。有的文书要求具体写明证据,并应通过对证据的分析论证,阐明事实的确凿无疑、无可驳辩。有的文书虽不要求具体罗列说明证据,但它所列举的事实也必须是以充分、确实的证据为依据的。重要的法律文书的理由部分,首先应通过对证据的说明和分析,论证事实的确凿性和可靠性。当事人或律师自书或代书的重要的法律文书,凡涉及提供事实时,也必须用说明证据和分析证据的方法论证列举事实的确凿性。如各类诉状中也应要做到这一点。重要的法律文书如人民法院的判决、当事人自书或律师代书的诉状都要求用具体叙述的方法叙述证据。
  (三)依据法律,观点鲜明
  法律作为国家意志的体现,每一个概念和判断都有其确切的内涵,不能随心所欲地作出解释。法律文书中的说理实际上是依案说法,因此对法律的熟悉程度和理解的正确性是至关重要的。只有在对案情的具体分析中准确地适用法律、解释法律,才能言之成理。有些法律文书道理说了许多,条分缕析,貌似有理;但由于对法律的理解有偏差,难免导致结论的错误。裁判文书中的说理、论证和评判则有严格的“法”的规定性,无论是分析的角度、分析的内容、分析的结论,都不能脱离现行法律原则。对于法无明文规定的诉讼,采取通说或经验法则来评判的做法,实际还是依据的法律公平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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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裁判文书的语言特征
第一节 裁判与裁判文书
一、裁判的内涵
二、裁判文书的范畴
三、裁判文书的文体属性
第二节 语言与裁判文书
一、语言的功能
二、语言的形式
三、语言的演化
第三节 裁判文书与语言的内在关系
一、语言是裁判文书的载体
二、语言是裁判文书的传播介质
第四节 裁判文书的特殊语言属性
一、裁判文书的文体属性
二、裁判文书的结构属性
三、裁判文书的证明属性

第二章 裁判文书格式的语言要求
规范文本样式
一、首部部分
二、审理程序部分
三、诉请与答辩部分
四、事实部分
五、论证部分
六、说理部分
七、主文部分
八、尾部
九、裁判文书的文体风格
十、裁判文书上网

第三章 裁判文书语言问题辨析
第一节 经典裁判文书
一、古代判词
二、革命法庭
三、当代典型
四、深化改革
第二节 裁判文书用“字”的要求和常见问题辨析
一、“其”字的用法
二、“故”字的用法
三、“了”字的用法
四、“的”字的用法
第三节 裁判文书用“词”的要求和常见问题辨析
一、形容词、语气词
二、词语搭配
三、用词不准
四、习惯用法
第四节 裁判文书句子中常见语法问题辨析
一、分句间逻辑关系错误
二、句子成分残缺
三、句子成分多余
四、句子结构杂糅
五、任意简化用语
六、人称混淆
第五节 裁判文书段落中常见语法问题辨析
一、段落引导词不当
二、句式运用不当
三、语气不当
四、标点符号的使用过于随意
……

第四章 裁判文书语言的逻辑属性
第五章 裁判文书语言与繁简分流改革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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