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总结了刑事律师执业过程中常见的执业风险和权益保护方面的 103 个问题,采用问答模式,按照刑事律师办案的普通流程——接谈案件、律师会见、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理共五个环节中可能涉及的问题,由一批刑事业务经验丰富的权保委委员和律师予以解答,并提出相关执业风险、权益保护的法规根据。
本书涉及问题全面,解答务实,便于操作,极具实用性。能够帮助广大律师规避执业风险,避免因不知或无视律师执业风险、执业不规范将自己陷入执业纠纷,保护职业律师的合法权益。
刑事律师自己与委托人签订委托手续及收取费用有什么风险?
【案例简介】
2013 年 8 月 19 日,L 委托 C 律师为其子交通肇事一案辩护,后因收费和判决结果产生争执,L 向区律师协会投诉 H 律师事务所和 C 律师。L 称双方达成口头约定:C 律师接受此案委托,并告知办理一审至二审一次性收取委托费 3 万元,并保证 L 之子可判为缓刑,若未被判处缓刑退还委托费 2 万元。口头约定一周内,L 交纳了委托费 3 万元,但未收到任何发票和相关收据。法院于 2013 年 12 月 12 日作出刑事判决,判决 L 之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L 称 C 律师于 2013 年 12 月 16 日通知其案件辩护到此结束,但拒绝返还当初约定的因未被判处缓刑需退回的 2 万元委托费。 C 律师称 L 之子交通肇事一案没有签订委托协议,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H 律师事务所称 L 之子交通肇事一案,其家人没有与 H 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协议,没有交纳任何费用。H 律师事务所的所有案件都必须交纳费用,签订委托协议,才能从所里拿取手续。C 律师出于同情,想先工作一段时间再收费,L 家人分文未给。律师协会调查发现,L 之子交通肇事一案,C 律师于 2013 年 9 月 10 日和 2013 年 11 月 14 日会见犯罪嫌疑人,且参与审判阶段诉讼活动,为 L 之子交通肇事一案中的辩护人。但是,H 律师事务所未与委托人签署书面的委托代理合同。律师协会决定分别给予 H 律师事务所和 C 律师训诫处分。
【问题分析】
《律师法》明确规定,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向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客户的委托,然后指派承办律师承办相应法律业务。法律服务的提供、法律业务的承办,必须由律师事务所与客户签订书面的《法律服务委托协议》。
部分律师为避免接案时预判情况与诉讼结果不符,规避当事人会将书面的《法律服务委托协议》作为证据,而不签订书面的《法律服务委托协议》;也有部分律师出于少缴或不缴税款的目的,不与当事人签订书面的《法律服务委托协议》,不开法律服务发票;或者因为案件收费低、涉及的法律业务简单,律师片面认为不会发生纠纷或客户投诉等情形,不与当事人签订书面《法律服务委托协议》。
以上种种情况,均可认定律师单方面接受业务或私自接受法律服务。《律师法》明确规定,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刑事律师私下与委托人办理委托手续,本身就是违规行为,而且容易招致委托人的投诉,因没有委托协议,律师的权益也难以得到保障,私下接受委托、私下收费,均不可取。律师违反法律和行业规范的私自收案、私自收费的行为,会受到行业协会的纪律处罚。
【实务解答】
律师接受法律服务业务,应当要求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统一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协议》,并指定承办律师或主办律师。建议如下:
1. 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应当明确要求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禁止律师私自与当事人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和收取法律服务费用。
2. 律师应当要求当事人将约定的法律服务费统一转账至律师事务所账户或交纳给律师事务所财务人员。当事人不方便来律师事务所支付法律服务费或者不会转账的,可以要求当事人给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明确请求律师将收取的法律服务费代为转交律师事务所,律师接到法律服务费后应当立即转
交律师事务所财务或转至律师事务所账户。
3. 当事人交纳法律服务费后,律师事务所应当开具法律服务费发票并交当事人签收。
【法规摘引】
1.《律师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 年 9 月 1 日发布)
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第四十条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
第四十八条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
(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
2.《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2017 年 3 月 20 日发布)
第三十五条 律师应当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范围、内容、权限、费用、期限等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后,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
第一部分 接案、谈案阶段
第二部分 律师会见
第三部分 公安侦查阶段
第四部分 检察院审查批捕、起诉
第五部分 法庭审理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