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非常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5年4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要求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科学界定生态保护者与受益者权利义务,加快形成生态损害者赔偿、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运行机制。同时要求建立独立公正的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制度。
2015年9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健全环境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制度、评估方法和实施机制,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依法严惩重罚;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以损害程度等因素依法确定赔偿额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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