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罗伯特▪R.奥格尔,早年就读于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主修动物学,获文理学士学位。后在加州州立大学系统的几所大学攻读生物学和犯罪学硕士学位。著有《O.J.辛普森:以精神病为名而无罪》,与米歇尔▪J.福克斯合著《人类毛发微观特征图谱》。曾任加利福尼亚州康特拉科斯塔县犯罪学家、警长和首席验尸官,加利福尼亚司法部犯罪学家。后担任私人执业法庭科学顾问,在多起凶杀案中担任辩护律师的法庭科学顾问,包括美国现今审理的z大的连环谋杀案——兰迪▪卡夫公诉案。奥格尔是几所加州社区大学和执法培训中心犯罪现场调查课程的客座教授。他有多篇论文在法庭科学会议上宣读,并在法庭科学期刊和执法出版物上发表了数篇论文。
莎伦▪L.普洛特金,佛罗里达国际大学刑事司法理学硕士,辅修心理学,获认证的犯罪现场调查员,在该领域拥有20年的犯罪现场处置经验。她精通枪弹痕迹检验技术、血迹重建方法、化学增强技术以及z新的刑事照相技术,并利用这些犯罪现场技术处理了从入室盗窃到复杂死亡调查的各种案件。她长期任教于法庭科学领域,同时在美国和加勒比地区培训了数百名执法专业技术人员。
译者简介
张飞,江苏警官学院刑事科学技术系讲师,痕迹检验学教研室主任。获东南大学工学硕士学位,并于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化所获得工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包括痕迹检验鉴定、犯罪现场痕迹物证处理技术、新材料在刑事科学技术中的应用等。
胡辰辰,江苏警官学院刑事科学技术系讲师,浙江大学博士,主要从事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方向的研究工作。
马艺宁,江苏警官学院刑事科学技术系讲师,中国科学院无机所博士,从事刑事科学技术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唐乐,江苏警官学院刑事科学技术系讲师,南京理工大学博士,主要从事含能材料和射击残留物相关方向的研究工作。
杨蕾,南京交通技师学院智能信息系讲师,南京邮电大学学士,主要从事电子物证以及计算机相关方向的教学与研究。
朱丹浩,江苏警官学院刑事科学技术系讲师,南京大学博士,主要从事电子物证以及计算机相关方向的教学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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