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庭变迁的三个特点
(一)特殊的文化传统
首先,中国有非常特殊的文化传统,儒家文化对孝道的强调使得传统中国家庭具有很多与西方家庭完全不同的特征。费孝通曾经指出,代际关系在西方是“甲代抚育乙代,乙代抚育丙代的接力模式”,而在中国则是“甲代抚育乙代,乙代赡养甲代,下一代对上一代都要进行反馈的反馈模式”。孝道传统或者说依靠子代来解决老年人赡养问题的“反馈模式”是中国文化的一个独特发明,这种特殊的文化传统使得中国人比世界上任何民族都更加重视代际关系,也更加崇尚累世不分家的大家庭。虽然这种文化传统在快速的现代化进程中遭受了强烈的冲击,但它对当代中国人的观念和行为依然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因此也会导致中国具有与西方国家不完全相同的家庭变迁路径。
除了孝道之外,传统中国家庭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是壁垒森严的性别秩序,这种家庭在以往的研究中常被称作“父系”或“父权”制家庭。在这种家庭中,只有儿子承担正式的赡养责任,也只有儿子拥有传宗接代和继承家庭财产的权利。相比之下,女儿仅在结婚前属于原生家庭,结婚后则加入丈夫家庭,因此,嫁出去的女儿常被称作“泼出去的水”,这导致女性在传统中国家庭中往往处于被男性支配的地位。经典的家庭现代化理论很少讨论性别,但在中国的文化背景下,性别是分析家庭变迁时不可或缺的一环。因此,本书将用很多笔墨分析当代中国家庭结构和家庭养老中的性别差异,如从夫居和从妻居、女儿养老功能的变化等。这些研究不仅能够帮助我们更加全面地认识中国家庭的变迁,而且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当代中国的性别关系。
(二)“压缩型”现代化与“马赛克”
其次,中国家庭变迁是一个在时空两个维度上都被高度“压缩”的现代化转型过程。“压缩型”现代化是韩国学者张庆燮在分析韩国的家庭变迁时提出的一个概念。他认为,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东亚社会的现代化转型具有与西方国家截然不同的“压缩型”特征。这一特征一方面表现为时间上的进程短和变化快,另一方面表现为空间上的差异性和多元化。受“压缩型”现代化的影响,东亚社会的家庭变迁也必然呈现出传统与现代相互交融的特点。因为在这些社会中,传统的家庭观念和生活方式尚未消除,现代乃至后现代的家庭观念和生活方式就已经生长出来,甚至某些具体的个人身上会呈现出既传统、又现代的行为方式。在“压缩型”现代化理论的基础上,计迎春进一步提出了中国家庭变迁的“马赛克”理论,她认为,中国的家庭变迁不会简单延续西方那种从传统向现代的单线进化的发展路径,而是会呈现出多元复杂的、传统与现代相互交织的混合模式。
笔者认为,这两个理论的一个共同之处在于揭示了中国家庭变迁过程的复杂性和多元化。因此,我们不应将中国视作一个同质性的整体,也不应像家庭现代化理论那样预设一条单线进化的家庭变迁路径。在中国,家庭变迁的轨迹必然是流动的、曲折的、充满差异的和复杂的。具体来说,笔者认为,其一,这种复杂性和多元化将首先表现在时间维度上,当代中国家庭的结构和功能不会朝着某个单一的方向去进化,而是会沿着多个方向迂回曲折地向前发展,甚至在某个特定的时期和特定的人群之中出现向大家庭回归的传统化趋势。其二,从空间维度看,中国在城乡和地区之间的现代化发展水平差异极大,因此,传统的家庭结构和家庭养老方式在城市和农村之间以及在东、中、西部之间可能有不同的表现,并在变迁轨迹上呈现出差异化的特点。其三,从微观的个人层面看,性别、年龄、教育等个人因素也会深刻影响人们的观念和行为,且不同阶层在应对转型社会的各种风险时也会采取不完全相同的行动策略。因此我们预期,当代中国的家庭结构和家庭养老方式会呈现出异常丰富多彩的个体化差异,这种差异无法通过任何一种简单的描述来概括,只能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三)国家的强势干预
最后,中国家庭变迁的特殊性还体现在国家在形塑家庭变迁过程中所发挥的关键性作用。以往的很多研究已经发现,在中国,国家政策会通过多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干预家庭。例如,1950年颁布的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首次在法律层面废除了包办婚姻、买卖婚姻等旧时代婚姻陋习,这大大减少了父母对子代婚姻的直接干预,婚姻自由的观念自此逐渐深入人心。再如,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将很多传统的家庭观念和家庭习俗视作“四旧”,并予以批斗和破坏,这对包括家族和宗族在内的很多家庭制度造成了强有力的冲击。最后,20世纪80年代开始实施的独生子女政策彻底改变了中国人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并势必对当下和未来的家庭结构和家庭养老方式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
除了通过法律和政策直接干预之外,国家还会通过各种途径对家庭生活产生间接影响。一些研究提到,中国1955年建立的户籍制度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人口的自由流动,这对大家庭的延续产生了重要影响。除此之外,中国在不同时期在城市和农村实施了不同的住房制度、就业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这些制度也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到城乡家庭的居住方式和家庭养老安排。实际上,从某种程度上说,中国的经济改革和现代化发展也是由国家自上而下推动的,因此,如果说现代化真对家庭变迁有影响,那么在中国,这种影响至少有一部分是由国家的制度变迁造成的。
最后还需强调的一点是,当我们讨论国家政策对中国家庭变迁的影响时,不但要关注各种显性的政策和制度安排,而且要关注国家角色在某些重要方面的缺失。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渐放松了对经济和社会的全面管制,计划经济时期遗留下来的各种限制家庭居住选择的政策所产生的影响在当代已被大大削弱了。例如,中国已不再限制人口的自由流动,住房的市场化改革也使得早年城市住房紧张的局面大为缓解,大中专毕业生也不再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而是改为个人自主择业。但是,国家在将流动、居住和就业的选择权让渡给个人的同时,也大幅削减了社会福利的供给。随着单位制的解体,原本由单位承担的养老和托幼等功能重新回归家庭,劳动力市场竞争失败的风险也主要由个人和家庭承担。从这个意义上说,当代中国家庭依然具有着不可或缺的社会保障功能,这种功能将对家庭的居住选择和代际关系发挥极为重要的影响。
综上所述,中国具有非常独特的家庭传统,并经历了与西方国家截然不同的现代化发展历程,再加上国家政策对家庭变迁的持续影响,中国的家庭变迁路径必然会呈现出复杂多变的特点。现有关于中国家庭变迁的研究已经在这个方面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研究成果,但学界在一些关键问题上依然存在很多争议。例如,多代同住的大家庭是否会延续?“空巢”是否损害了老年人的利益?中国是否出现了一些学者所说的“孝道沦丧”?“啃老”是否对养老产生了负面影响?面对这些充满争议的问题,我们不仅要有强有力的理论武器,更要有科学的研究方法。前文已经详细介绍了与家庭变迁相关的各种理论,接下来,我将从方法角度对如何开展家庭变迁研究提出一些自己的观点。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