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从交叉学科的研究视角,采用概念模型与案例剖析、文本分析与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将研究的重点聚焦于地方政府施策能力不当运用及其规制路径(见图1)。本研究的基本假设是:(1)地方政府是执行中央决策的施策者,通过授权形式,依靠行政手段,获取或动员必要的经济社会资源去贯彻中央决策。(2)地方政府施策能力研究有两条主线,其中,“央地关系”是地方政府施策能力建设,也是贯穿中国法治建设的一条重要主线,更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领域。(3)在贯彻中央决策过程中,地方政府施策能力不当运用是多方面因素共同导致的。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程度不高和地方政府治理能力不足是两个重要原因。规制地方政府施策能力不当运用,既要求央地权限法定化和地方权力结构制度化,也要求地方政府实现自我增能。地方政府施策能力建设,要求科学把握我国政治制度变迁及其地方治理的行动逻辑,继而构建起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地方治理体系。基于此,本研究将地方政府施策能力不当运用之规制与央地关系法治化有机结合,既在宏观层面探求中央决策在地方治理中的实现形式和过程,又在微观层面审视现有制度下地方政府施策能力的基本特征,进而找准中央决策在地方执行中的内在逻辑与可能症结。在文献梳理和文本分析的基础上,选取具有典型性的个案进行实地调查和跟踪研究,通过类比和深度描述的方法展现案例背后深层次的逻辑和意义,并结合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实践情况,循序比较,逐层深入地解读地方政府施策能力的影响要素及各要素之间的内在关系,验证研究假设,提炼我国地方政府施策能力提升的制度创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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