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中外,“财产公共/私有”的起源、正当性、合法性、历史地位和应然性,构成人类社会生活的中心论题和道德论争的核心话题。财产,其权利的贫困可谓暴力、革命、动荡、冲突的指示器,其正当性的复归可谓安定、繁荣、有序、文明的晴雨表。有鉴于此,人们生发出对“大同社会”“乌托邦”“共同富裕”的无限向往和不懈追求。在小农经济的封闭性、有限性、保守性、简单性语境下,乡村公共财产扮演着极为消极的角色——农业有限剩余、公共财产稀缺、公共意识匮乏;在工业化、现代性、城市化、市场化转型冲击下,乡村公共财产一定程度上表现出无所适从的迷茫、彷徨、困惑;在新时代中国式现代化共同富裕道路视域中,乡村公共财产赋有更多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维度和共建共治共享的公平维度。正确认识和科学把握乡村公共财产治理实质,在认识论上确立问题意识、效率视野和科学价值理念,形塑德治法治自治良性互动的乡村公共财产多元化治理结构和乡村命运共同体,有助于为农业农村农民“短板弱项”的化解、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的供给、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有效破解和中国式现代化道路视域中的共同富裕提供重要的方法论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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